作者asteroth (妳想要墮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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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黨政軍退出媒體
時間Sat Dec 31 00:58:29 2005
其實我原本也想討論這個議題,既然S兄開了頭,我也貢獻點個人淺見。
我覺得新聞媒體其實具有四重意義:公共財(Public Goods)、公共場域(Public Sphere)
、溝通管道(Communication channel)及組織(organization)。
媒體的經營者是必然一個組織,經營目標可以是營利也可以是非營利,
但是重點是媒體的運作必然是這種組織在維繫跟決定運作方向。
組織的產品就是各種的消息(information),來源就是社會發生的事件。
由於社會發生的事件其實一種媒體經營者無法控制的場域,
所以我借用哈博馬斯的公共場域來描述;
至於消息從媒體傳遞到消費者中間所經過的各種空間或管道,則是屬於公共財的範圍,
講白一點,這個公共財就是頻道。
但是媒體是一種雙向的溝通工具,接受消息者也可以透過溝通管道,表達自己的意見,
甚至透過媒體營造自己的公共場域,這就是媒體作為溝通管道的功能。
根據這四重意義,我認為黨政軍退出經營的組織是可能的,
但是要完全退出媒體代表的另外三重意義,我個人認為是無意也不可能。
我舉個極端的例子,今天某政黨拼命開記者會,拼命製造政治活動,
然後佔據了所有新聞頻道跟版面,這樣算不算是某種形式的壟斷媒體?
再者,即使政治人物不當媒體節目主持人,但是輪流派所屬政黨的人固定上媒體節目,
這樣算不算是某種形式的壟斷媒體?
當主流的言論場域氛圍對某政黨政見有利時,例如歐洲很多特殊政治主張的小黨,
新聞總是會提及該議題又恰好提到主張該議題的政黨,這樣算不算是媒體壟斷?
所以收歛來看,執政黨所推動的黨政軍退出媒體,其實只是經營組織的退出,
要求鄭麗文退出媒體只有宣示意義而已,鄭麗文還是可以成為新聞節目的固定來賓,
或是利用她文傳會主任的身分製造她想要傳達的新聞,跟她當主持人又有何差?
所以我覺得黨政軍退出媒體經營組織是對的,可以避免壟斷消息或偽造、扭曲消息
但是其他部份,我覺得做到盡量像光譜反映社會各種階層跟團體的利益即可,
要說要求黨政軍完全不碰媒體,我覺得不可能也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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