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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son825 (reason)》之銘言: : 為什麼你硬要我回應這文章呢??? : 為什麼沒辦法管呢?? 為什麼有辦法管? 哪條法律給予縣市長權力管縣市議員?(這是真心請教) : 最簡單的運用媒體的力量就可以簡單的傳撥出去啦 : 民情輿論總會給予負面評價吧 所以這應該是媒體的責任 .. : 重點是這個案在陳麗貞當市長的時候就提過了 : 但是被壓下來了你知道嗎?? 你該不會連這都能當作縣市長的 政績 吧 .. 照你這種邏輯,立法委員污錢,是不是中央政府該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7.141 講了半天連個影都沒有,砍光,好歹要拿個報導吧 ※ 編輯: saudi 來自: 140.112.107.141 (01/03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