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son825 (reason)》之銘言:
: 為什麼你硬要我回應這文章呢???
: 為什麼沒辦法管呢??
為什麼有辦法管?
哪條法律給予縣市長權力管縣市議員?(這是真心請教)
: 最簡單的運用媒體的力量就可以簡單的傳撥出去啦
: 民情輿論總會給予負面評價吧
所以這應該是媒體的責任 ..
: 重點是這個案在陳麗貞當市長的時候就提過了
: 但是被壓下來了你知道嗎??
你該不會連這都能當作縣市長的 政績 吧 ..
照你這種邏輯,立法委員污錢,是不是中央政府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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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07.141
講了半天連個影都沒有,砍光,好歹要拿個報導吧
※ 編輯: saudi 來自: 140.112.107.141 (01/03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