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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總統案/馬英九冷處理 要政策會研究再說  【東森新聞報 記者倪鴻祥/台北報導】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新聞)4日上午表示,黨籍立委丁守中(新聞)在立法院提案罷免陳水扁 總統案,因滋事體大,全案交政策會研究,匯整立委意見後,經過研究,再提出報告。 多數中常委也主張,時機不宜,應審慎處理。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天在立法院提案罷免陳水扁總統,國民黨今天上午舉行中常會,會裡 中常委熱烈討論,雖然大家一致認同丁守中所列舉陳總統失當之處,但數多認為時機不宜 。 馬英九裁示時,決定冷處理。 中常委黃昭順認為,為顧及南部選民感受及選情,加上明年北高兩市選舉,她沒有參與連 署罷免案;吳育昇擔心罷免案反而會讓陳水扁逆向操作,因此他建議將罷案改為譴責案。 沈慶京認為,此時在野黨應爭取組閣(新聞)權,而非罷免案。 連勝文表示,他從來就不承認陳水扁是總統,因此沒有罷免的問題,他雖贊成丁守中的罷 免案,但滋事體大,應有詳盡的計畫。 賴士葆認為,應謀定而後動,最好能「一招斃命」。 李全教也擔心,此時與2000年大選的情形、時空都不同,現在民進黨在內鬥,若民進黨內 有人提罷免,國民黨再跟進不遲,否則反而有助民進黨內部團結。 陳金讓也希望審慎處理罷免案。 朱鳳芝則以陳水扁已成全民公敵為由,贊成罷免案。 姚江臨也認為國民黨應主動出擊,而非被動接招。 丁守中則強調,國父孫中山也是十一次革命才成功,罷免案應繼續推行。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需經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2/3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 時,即為通過。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4條之1有關罷免案提出的規定,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 9項規定提出罷免總統案,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附具罷免理由,交程序委員會編列議 程提報院會,並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於15日內完成審查。 全院委員會審查之前,立法院應通知被提議罷免人於審查前7日內提出答辯書。 前項答辯書,立法院於收到後,應即分送全體立法委員。 被提議罷免人不提出答辯書時,全院委員會仍得逕行審查。 全院委員會審查後,即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罷免案成立 ,當即宣告並咨復被提議罷免人。 依實際狀況?推,立法院目前立委總數為220席,罷免案必須有55位以上立委提議,經147 位立委同意後,才能交由全民複決。 若以2004年總統大選情況為例,當時選舉人總額為1650萬7179人,需有一半的人數即825 萬3590人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罷免總統。 若825萬3590張選票都屬有效票,那就需要412萬6795人同意才能通過。 --------------- 我贊成吳育昇和李全教的看法! 連勝文則回答的很妙....哈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229.151
HaHaSue:丁守中不知道是在爽什麼 01/04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