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ing90:一群黑吃黑的 現在在互相坑殺囉耶.. XD 01/06 20:31
阿賢只是漢來幫中比較好耍弄的棋子罷了
所以才被相中當成金主來利用
不過好利用歸好利用
總不會笨到什麼罪狀全都自己扛吧
就算想扛 沒有內神通外鬼
這個"經典之作"也搞不起來呀
阿賢登報刊登「嚴正抗議書」原文如下:
閱讀高雄市政府出爐的高捷行政調查報告書,其中有諸多不實、矛盾的紀錄文字,今逐一項
目提出異議祈望調查小組能夠就事實更正內文以正視聽:
一、泰勞進用部分:書中第11、12、13頁列出引進泰勞的時程表,自91年12月2日起,到92
年12月19日及93年1月2日訖止,歷時13個月完成。本人於92年10月27日才奉高捷董事長口諭加
入協辦,92年12月19日高捷總經理與泰國廠家簽約,此時本人僅加入協辦泰勞進用工作50天
,所以本人不可能是主導此案的決策者,最多也只能算是群體決策者之一。
高捷公司是一個由中鋼人為主體多數的經營管理團隊所組成,董事長與總經理均出自於中鋼
系統;要求這群專業經理人背離公司法的法規及董事會的監督是斷然不可能的。所以書中第
16及第41頁查證內文中指控本人在高捷決行事務,實權管控公司等文字是不確實的,應該更
正。
民國90年7月2日董事會決議文第3條規定:「所有董事會、董事長核准之工作項目者,需先
送副董事長瞭解。」而本人僅依照董事會決議行事,竟被調查小組片面取證扭曲真相,實在有
損政府公信形象。
二、預拌混凝土部分:書中第39頁緣由欄內文引用之文字皆出自外界檢舉之非事實言論:調
查小組未確實查證高捷公司設定供貨廠家資格規範者是由何單位主導?執行甄選單位又是誰
?書中第44頁責任研析內文中主觀直判天誠公司違法;地方政府運用行政權干預司法調查的
粗暴行為才是違法行為。
預拌混凝土頁之商業生態與其他行業有別,為了確保品質及供貨順暢經常與同業間採取聯合
配送貨料行為。這次天誠與高捷統包商簽約時,就有明列主標及副標供應廠商名稱。92年4
月至今,天誠公司僅是14標統包商土建工程中之4標主標供應者。
國產:14標中佔10標供料
台泥:14標中佔 6標供料
天誠:14標中佔 8標供料
高雄(環泥):14標中佔10標供料
三、高捷公司是民間公司,發起人股東19名,成立後設董事7人,今列出5大主要股東承纜高
捷土建工程之總金額於下:(單位:仟元)
股東名稱/承纜工程總金額/佔總工程之百分比/備註
聯鋼營造/14,217,000/19.37%/中鋼子公司
榮工公司/20,727,160/28.24%
大成公司/12,286,800/16.73%/統一子公司
遠揚營造/6,952,000/9.47%/遠東子公司
東泥公司/7,125,000/9.70%
合計佔總工程之百分比83.51%
本人代表東泥公司為高捷法人董事,本著「高雄人、高雄心、管理高雄事」的認知,只想令
高捷成為高雄人的驕傲。如今媒體混淆民眾視聽,已經非常不妥,政府單位以不實報告吹波
助瀾,更加重社會混亂現象持續發酵實在不應該。
民國94年10月24日 前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 陳敏賢 啟
※ 引述《dororo1 (king)》之銘言:
: 要是阿賢肯聽高層的話乖乖地一個人扛下來
: 也不會爆到這麼上層
: 只能說是紙包不住火 歹路不能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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