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覺得接受熊貓沒什麼,
那就看看這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
10514+112006010800198,00.html
2006.01.08 中國時報
兩隻熊貓與一個中國
李華球/北縣淡水(研究員)
中國在2003年12月,明確將其所謂對台「三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
」列入「政治工作條例」中。其用意就是將軟性的「三戰」攻勢與硬性的軍事行動相結
合,以達戰爭勝利之目的。
中國為了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政策,2005年中之後,對台灣展開一系列的優惠措
施,諸如:開放農產品零關稅登陸、台生學費比照陸生收費、台商低率優惠貸款、台灣
人民赴大陸就業、大陸民眾來台觀光等。而這些看似可以打動人心的優惠舉措,說穿了
就是對台統戰的「三戰」手法。
此次中國透過「熊貓贈禮」記者會掀起輿論高潮,引發兩岸人民熱烈的關注,並藉由國
際媒體,將事件訴諸成國際視聽。其目的乃在規避有關的華盛頓公約,想趁機便宜行事
,達到矮化台灣的目的。其中值得細索探討的就是「法律戰」。
這可從下列事例看出端倪,華盛頓公約(CITES)專家表示:不願介入中國贈與台灣熊
貓所引發的政治問題,但根據聯合國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贈予行為屬於
「國內貿易」。這就是中國挾帶「熊貓贈禮」以達國際認同「一個中國」的真正目的。
面對中國當局靈活多變的法律戰運用手法,我方豈能輕忽怠慢,為人玩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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