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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問題一堆滿目瘡痍的陳水扁和綠色立委 會害怕高捷弊案爆發出來 所以將一再技術性杯葛法院組織法的修正案 果然不出其所以然 國會調查權冰凍四個月在先 法院組織法冰凍在後 陳水扁掩蓋弊案 控制打壓檢調之心 恐怕早已是路人皆知 如此只好先把杯葛的綠色立委名字公布之後 再甲級動員通過即將到來的國會調查權 陳水扁吳淑珍謝長廷陳哲男陳敏賢馬永成林文淵陳菊陳振榮周禮良等若干人 該給人民交待的 該被五花大綁罷免掉的 該吐還給國庫入獄服刑的 通通還給人民一個公道 檢察長任免、遷調 朝野未達共識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3108390.shtml 記者何明國/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協商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確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檢 察總長須為預算案及法律案至立院備詢,但是對於檢察長的任免和遷調規定未達共識。 另外,查緝黑金中心將法制化為特偵組,納入「獨立檢察官」精神,針對特定案件得發動偵 查。 民進黨立委蔡啟芳等人提案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只剩第五十九條之一未達共識。昨天協 商結果整理出甲乙兩案,甲案由泛藍立委提出,規定檢察長的任命由法務部長提案,檢察官 人事審議委員會出席人員二分之一可否決之;檢察長之遷調、轉任等事項,由法務部長提案 ,審議委員會出席人員三分之二可否決之。 乙案由泛綠立委提出,規定檢察官人審會提出適任檢察長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長圈選。 另外,甲案主張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由檢察總長擔任;乙案則主張由法務部長 指派之人為主任委員。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如果法務部長對檢察長的任免、遷調擁有相當的權力,當權者還是 可以透過法務部長影響檢察長,並影響檢察官辦案。採行乙案,形同「開後門」,讓當權者 的手伸入檢察長及檢察官。 由於該法案未屆四個月協商期,如果立院休會前無法取得共識,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在本會 期完成三讀的可能性不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54.194 ※ 編輯: cccha 來自: 210.64.154.194 (01/10 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