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inonyx (跟月亮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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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關於執法
時間Tue Jan 10 14:57:21 2006
※ 引述《balamonster (別逼我砸電腦)》之銘言:
: ※ 引述《Acinonyx (跟月亮乾杯!)》之銘言:
: : 現在的版規讓我一頭霧水
: : 想請問一下
: : "陳水扁的外交政策漏洞百出" 這句話符不符合 "針對當事人(非本站使用者)進行攻擊"
: : "陳水扁掩蓋弊案 控制打壓檢調" 又符不符合呢?
: : 針對時事提出針砭 本來就是政治類看版的功能
: : 現在好像只能講好話 一提出負面的評價就犯了版規
: : 這樣政治類看版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 請注意上面三篇警告 是明顯攻擊當事人
: 說人 糟糕至極 小人
: 把自己的榮耀踐踏在他人的苦難身上
: 這些算是負面的評價而已嗎?
好 我舉兩個例子
我認為新聞局管制八點檔的政策糟糕至極 (我心裡的確是這麼想的)
彭孟輯在228事件 是把自己的榮耀踐踏在他人的苦難身上 (我心裡的確是這麼想的)
這樣算不算犯版規啊?
請注意 政治領域是公領域 這些都是可受公評之事
可受公評之事 拿來作為攻擊成立的條件 會不會太嚴厲了一點?
連刑法也沒有這麼嚴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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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56.141
推 siathy:刑法謙益性 本來就不是應該以嚴苛為主的 01/10 17:19
推 MW1220:說某人表現糟糕至極有罪. 說阿扁是騙徒騙選票. 無罪. 01/10 17:33
推 loser1:因為這裡是國民黨板。 01/11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