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刪
本來就是看那裡淹水嚴重就先整治那裡,這不是一般的道理嗎??
還是如大大你所提的,要做"上中下游一貫性整體性考量跟國土計畫"
但其實那是不了解台灣排水下所做的誤解
本來區域排水就是按各集水區和排水區域來治理,所以分成各縣市是正常的
不然河川局也不用分成十個(北兩,中兩,南三,東三)
水保局也不用分七個(包括總局)(北一,中三,南一,東兩)
就是要分別對各區域和集水區做出分割,以加以分工
而所發包之工程也很少聽說有跨局、工所合作的例子,在在顯示了各局、工所的獨立性
而為何局、工所要有獨立性,是不是說明了各縣市排水的獨立性
: 至於錢要怎樣灑?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有主導權,但是中央主管機關有沒有就單一
: 流域做整體性的規劃?我認為沒有,畢竟地方各自提案,哪會考慮其他上下游的其他縣
: 市需求是什麼?難不成要地方縣市自己各自去就特定流域橋出一個完整配套方案嗎?
所謂"其他上下游的其他縣市需求是什麼" 也是有上述的毛病
台灣的排水狀況,其實算蠻各自獨立的,很少有所謂上下游的情形
你看很多縣不都各自由中央山脈開始而分割出去,那有什麼上下游情形
除了一個縣例外,南投縣,但,要曉得南投縣之排水大多由烏溪其它主要溪流
排出台灣海峽,對彰化及台中、雲林的影響不大
再來,縣與縣的交界,也多是由嶺線作為分水嶺,此也注定了縣界裡外排水相異
當然會有一些平地縣界會是例外,但影響不大,所以也是好解決,
: 既然只是地方各自向中央討錢,那治水所要求的上中下游一貫性整體性考量跟國土計畫
: 跑哪去了?之前有人以『特別預算由中央統一使用,可以統一事權,不必像一般預算一
: 樣由地方各自為政』為理由支持八年八百億特別預算。但是從草案看來,這方案不太像
所謂由中央統一事權,不是要由中央統一治水啦
中央要怎麼統一治水,全國那麼大,且要先做出規劃案,再進行工程發包
那有政府中那麼多水利等相關人材,都到河川局,水保局和各縣市政府了啦
那你發給高一階的河川局或水保局,他們不也在各縣市裡
而各縣市政府的人材就掛在那納涼??而且八百億中也有河川局和水保局負責的案子
也沒辦法在那麼短的時間中消化那麼多案子,還是要再招考幾百幾千名公務員?
是所謂各盡其力,分工合作,但你說的也沒錯,是有管理上的問題
但就經濟上考量,這是可行且不錯的辦法
: 是由中央負責的事權統一整體治水,反倒像是地方討錢各治各的水,這樣子會有用嗎?
: 至於有人質疑為什麼行政院不給評估報告?
: 對提案的行政院來說,根本不需要做什麼評估報告。他們只要等法案通過,然後根據法
: 案授權訂立辦法來撒錢就好了,因為要負責評估跟提案的人是地方執行機關,但是這樣
: 子真的就可以治水了嗎?大家各治各的水,我看以後也是各淹各的水罷了。至於地方提
: 案的治水計畫會被A多少跟有多少成效,我想大家心裡都會有個底。
: 中央不跳下來主事,只管發錢,這樣子就是對人民負責?
中央跳下來主事......................................
中央好像沒這麼多水利人材了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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