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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magicbjp/ricebal/4991360 現在的TVBS邱毅在上節目 2100全民開講 樓下有ㄧ堆警察在圍堵他 不知道等一下會不會邱毅講到一半 就衝出一堆警察把他帶走了 好刺激歐 雖然說邱毅衝撞就是個大錯誤 但是同樣是犯罪 高捷案怎麼很輕鬆呢 不是說...邱毅是藍的所以我支持他 高捷案這麼沸沸揚揚 怎麼陳哲男還可以歡迎大家到高雄呢 陳敏賢怎麼沒限制出境呢 邱毅是該受到懲罰 但是其他人怎麼沒受到懲罰 這叫人不聯想到政治.......難阿 大家不是說每個都要抓去關 只是要求個平等罷了 高捷案還在審理中....嫌疑人總也該限制出境吧 沒有....完全沒有 就讓邱毅被抓吧 抓進去以後.... 也許TVBS就被關掉了 就讓執政黨想做的都做ㄧ做吧 ㄧ次把他做完 乾脆一點.... 是對是錯 大家都看在眼裡 大法官第392號解釋文 理由書 摘錄: 所謂「逮捕」,係指以強制力將人之身體自由予以拘束之意; 而「拘禁」則指拘束人身之自由使其難於脫離一定空間之謂,均屬剝奪人身自由態樣之一 種。 至於刑事訴訟法上所規定之「拘提」云者,乃於一定期間內拘束被告(犯罪嫌疑人)之自 由,強制其到場之處分; 而「羈押」則係以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為目的之一種保全措置,即拘束被告(犯罪嫌疑 人)身體自由之強制處分,並將之收押於一定之處所(看守所)。 故就剝奪人身之自由言,拘提與逮捕無殊,羈押與拘禁無異;且拘提與羈押亦僅目的、方 法、時間之久暫有所不同而已,其他所謂「拘留」「收容」「留置」「管收」等亦無礙於其 為「拘禁」之一種,當應就其實際剝奪人身(行動)自由之如何予以觀察,未可以辭害意。 茲憲法第八條係對人民身體自由所為之基本保障性規定,不僅明白宣示對人身自由保障之 重視,更明定保障人身自由所應實踐之程序,執兩用中,誠得制憲之要;而羈押之將人自家 庭、社會、職業生活中隔離,「拘禁」於看守所、長期拘束其行動,此人身自由之喪失,非 特予其心理上造成嚴重打擊,對其名譽、信用─人格權之影響亦甚重大,係干預人身自由最 大之強制處分,自僅能以之為「保全程序之最後手段」,允宜慎重從事,其非確已具備法定 條件且認有必要者,當不可率然為之。是為貫徹此一理念,關於此一手段之合法、必要與否 ,基於人身自由之保障,當以由獨立審判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以審查決定,始能謂係符合憲 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旨意。 ------------------------------------------------------------------------- 國民黨和民進黨都很爛 也許就像我爸說的 國民黨貪污但是還會做事 民進黨貪污也是會做事 但是貪太多污....做太少事 吃相難看 法律本無錯 事在人為 -- ============================================= 我的Blog : 喔買團~馬奇克的飯糰 http://blog.xuite.net/magicbjp/ricebal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11.4
TERRIST:解釋都引出來了..讚!!推一個 01/26 22:03
hughes:你引這號解釋就代表你根本不了解問題出在哪 01/26 22:33
hughes:這號解釋是針對檢察官擁有羈押權是否合憲的解釋 01/26 22:33
hughes:羈押權早就回歸法院,高雄地院是要拘提邱毅到庭審理 01/26 22:34
zxcvbbb:幹的好 正義終於得到伸張 01/26 22:34
hughes:又不是要羈押他,你引這號解釋有用嗎? 01/26 22:35
magicbjp:故就剝奪人身之自由言,拘提與逮捕無殊,羈押與拘禁無異 01/26 23:05
magicbjp:我只是說要善用法....我又沒說邱毅不該被抓 01/26 23:05
magicbjp:我只是要要求合理公平 01/26 23:07
hughes:既然你認為邱毅該抓,那引這號解釋毫無意義 01/26 23:41
hughes:陳哲男、陳敏賢有準時到庭,哪像邱毅推拖拉,不能相提並論 01/26 23:42
magicbjp:我引這號解釋是要提醒大家...慎用法 01/26 23:47
TryToBe:慎用法?你引這解釋令就【慎】了嗎? 01/27 00:25
uesu:是是而非...扭曲事實... 失敗. 01/27 01:57
amovie:可憐蟲一個 01/27 14:19
autoexecbat:所謂的逮捕,是要有明顯的罪證,才可以進行逮捕的動作. 01/28 23:05
autoexecbat:邱毅那天的行為罪證確鑿,喊衝的是他,都有錄影下來. 01/28 23:05
autoexecbat:高捷裡面有什麼直接證據說高捷有問題嗎? 01/28 23:06
autoexecbat:有官員因為高捷收賄的明顯事證嗎?到目前為止, 01/28 23:07
autoexecbat:一個影的沒有,全都是立委在那豪洨! 01/28 23:07
autoexecbat:高捷唯一出的問題是程序問題,你執行高捷的任何一項 01/28 23:08
autoexecbat:公務程序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那就是違法! 01/28 23:08
autoexecbat:你要說他有弊案,那也要有收賄的明顯證據才算數. 01/28 23:09
autoexecbat:以前收賄都是明目張膽的收,還立字據契約. 01/28 23:10
autoexecbat:現在就不敢這樣做,我不敢說現在就沒有人收賄, 01/28 23:12
autoexecbat:但起碼沒人敢像以前一樣明目張膽的收賄, 01/28 23:13
autoexecbat:現在至少讓那些想收黑錢的人多一層障礙去幹這種事情. 01/28 23:13
autoexecbat:所以現在在野跟執政你說他對立不好,我覺得這樣是不錯. 01/28 23:14
autoexecbat:因為執政不敢亂貪污,在野會隨時盯他. 01/28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