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你搞不清楚狀況,高雄法院對邱毅相當【禮遇】,
就是因為對他太禮遇還被輕賤才會強制拘提他。
曾經被傳訊過的徐國勇立委說過,法院為顧及立委會期開會因素,
早在一個月前傳票就已送達,而且為了確實通知邱毅,
在他的住所與國會辦公室都有發送傳票,請問早在一個月前就知道要出庭的邱立委,
為何會選擇在【開庭前一天】以【傳真】請假,
法院在尊重立法院的時候,邱立委不尊重法院,
被強制拘提也只能說剛好而已。
至於開庭請假幾次律師到幾次那不是重點,重點是他人只到了九次,
不是像他說的到了八成以上,也不是像他說的他很尊重司法,
拘提他的主因是法院認為他的請假理由不充份。
※ 引述《ballstick (球棍)》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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