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IST (哈士奇)
看板KMT
標題Re: [公告] 解答有關推文的問題(new)
時間Tue Jan 31 09:29:35 2006
※ 引述《plasma (準備卸下擔子)》之銘言:
: 雖然剛才公告過了,還是有人不明白,我再講清楚些。
: 板規保障作者刪除推文的權利,也保障其他板友推文的權利,兩者並存並重。
: 所以 1.作者可以刪除推文,無須任何理由,但不得事先明文禁止任何人推文。
: 2.唯有在刪除某人推文後,才得以請該板友勿推。
: 3.若該板友仍執意重複推文,方得提出檢舉。
這部分小弟有些意見
既然作者有無理由刪除有推文的權利
為什麼不能事前明文告知?
這樣原作者本意於特定人推文必將遭刪除卻無法事先告知
讓特定版友推文之後卻刪除人家推文,不是對推文者造成突襲的權利侵害麼?
事實上,推文也是一種著作權,刪除推文可說是權利的侵害
所謂正當法律程序,侵害權利前,事前就必須告知規範內容及救濟方法,
若事前不清楚告知即對他人權利為侵害實為不當
本來刪文和推文自由就是相衝突者.,,保護刪文自由無可避免就會侵害部分推文自由
況且不許原作者事前告知特定群體的推文者若推文將刪除渠等推文
待特定版友推文後才針對個人告知勿推
這樣針對個人的行為
不是更容易造成版友間衝突而造成討論區混亂?
因而
小弟以為,應可允許事前明文請特定群體勿推,否則必刪
使其得另行回貼發表意見,也避免辛苦打一堆推文卻全遭刪除
其權力因而受侵害...不是嗎??
其實這只是告知特定群體會刪推文,並不是禁止
畢竟作者無權禁止他人發言呀
希冀三位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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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0.14
※ 編輯: TERRIST 來自: 203.203.0.14 (01/31 09:34)
推 TERRIST:這篇是與三位版主討論,其餘人勿回,感恩 01/31 09:53
※ 編輯: TERRIST 來自: 203.203.0.14 (01/31 09:54)
※ 編輯: TERRIST 來自: 203.203.0.14 (01/31 11:14)
推 going90:應該是 其他人不要推吧.. 好啦 將我刪掉 ╮(╯◇╰)╭ 01/3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