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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RRIST (哈士奇)》之銘言: : 這部分小弟有些意見 : 既然作者有無理由刪除有推文的權利 : 為什麼不能事前明文告知? : 這樣原作者本意於特定人推文必將遭刪除卻無法事先告知 : 讓特定版友推文之後卻刪除人家推文,不是對推文者造成突襲的權利侵害麼? : 事實上,推文也是一種著作權,刪除推文可說是權利的侵害 : 所謂正當法律程序,侵害權利前,事前就必須告知規範內容及救濟方法, : 若事前不清楚告知即對他人權利為侵害實為不當 : 本來刪文和推文自由就是相衝突者.,,保護刪文自由無可避免就會侵害部分推文自由 : 況且不許原作者事前告知特定群體的推文者若推文將刪除渠等推文 : 待特定版友推文後才針對個人告知勿推 : 這樣針對個人的行為 : 不是更容易造成版友間衝突而造成討論區混亂? : 因而 : 小弟以為,應可允許事前明文請特定群體勿推,否則必刪 : 使其得另行回貼發表意見,也避免辛苦打一堆推文卻全遭刪除 : 其權力因而受侵害...不是嗎?? : 希冀三位版主參考 根據您的疑問,小弟我提供一些 bbs (或說是ptt上,因為推文好像是ptt的特色) 上推文的使用心得和慣例來和您分享。 我認為,推文者的推文自由其實也影響到原發文者的對於該篇文章的意見表述的 價值,因為推文是依附在該篇文章之下,對於其他板友對於原發文者的文章內容 的閱讀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或說是一定程度的干擾,如果該推文明顯地是較為負面 而騷擾性的話) 。一般來說,原發文者對於該 post,較為認真花費心血來討論 ,為避免有心人刻意用幾句不具太大成本、不需花太多心血的騷擾性推文來干擾 或原發文者不欲討論被推文轉移焦點,所以 bbs 的使用者們多半都自然地形成 樓主可以自行刪除推文的共識,這無可避免的會傷害到您所提的-推文自由,不 過相較於推文一般情況下並不花費多少心力,以致於這種情況可以被容忍而形成 使用上的慣例。 甚至,在原發文者再修文之時,推文也有可能被系統吃掉,所以對於使用者來說 ,其實並不鼓勵用推文來發表花費心血的長篇大論... 不過因為推文的便利性, 以上這些不被保障的風險其實都還可以被容忍。 但是,針對某些人、或是某些陣營做出禁推文的限制,就小弟的經驗似乎就不是 bbs 上推文的慣例了,是否要成為看板的慣例或板規,可以留待大家討論看看。 -- Et tu, Brute! Then fall, Caesa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19.187
hne:其實 p 板主, 在原標題下有"不鼓勵「禁止推文」行為" 01/31 11:13
hne:個人私下也比較贊成這種做法,等到真的被惡意的推文騷擾者 01/31 11:14
hne:煩到了,才需要這樣激烈的作法吧... 01/31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