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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uluke (庭輝flywu鮪魚)》之銘言: : 我當然知道 A=L+SE 不然這兩年大概在唸假的 : 我要說的不是 實質掌有多少 而是能夠支配多少 : 銀行跟 一般公司不一樣 股東權益往往低到不行 : 如果我只用1/30的錢 就能掌握一家公司 : 要怎麼分配 要怎麼經營都隨我所欲 何樂不為 : 買的金額單然要比真正淨值高 不然我直接清算公司就行了 : 何必低價賣給你 : 不要把市面上的股價當作公司真正的價值 : 這是我一再強調的 願意出的價格就是該企業認為合理的 : 有利可圖的 除非這是政府 施壓硬要企業買下來 : 這就好比 一家公司 大家都看他不行了 狂賣股票 : 我有遠見 先通通買下來自己經營 我出的價格 我認為的價格 : 會比一般人認定的價值為高 : 一個長期投資的股票 應該是要 所分的現金股利 跟 市場股價 : 比起來超越 一般銀行存款利率 這就算是不錯的股票 : 有沒有反應淨值 是 一回事 配現金給我多一點就好 : 政府是公益的 即使因為這一次的單一事件 讓彰銀 : 價格 暫時漲到26 獲利的 也不知道是些甚麼人 : 不能說是回饋給全體國民 : 這種說法是很有問題的 : 更何況現在又掉到17了 我的想法是說 今天政府可以把彰銀的股票都握在手上 然後在那邊20塊上下 接著配現金給股東 或者是 把彰銀用26塊賣掉,把這筆錢收進國庫 然後再去跟台新金抽XX稅 因為在既有的實證比較裡,民營金融機構再怎麼不效率也比公營金融機構優良,就好像 民主共和政體再如何糟糕也比專制政體好一樣。 所以我覺得,政府可以用的手段很多,不用事必躬親 : 說過了 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 : 我們沒有說這件事不能做 : 只是不合理 與 沒有企業道德 : 道德是比法律更嚴苛的 : 說呆帳不會消失的人恐怕會計多學點 : 當然借貸是平衡 : 貸方 售出1000萬 債權 : 借方 收入200萬現金 +800萬 壞帳損失 : 銀行為甚麼敢這樣賣 因為收不回來 : 討債公司 只要能收回20%以上就有賺 可是一定不可能收回全部 : 這不是損失麼????? : 難道在 為了收回債權 的情況下 用甚麼手段都可以 : 噴漆 潑糞 電話騷擾 到小孩的學校去叫囂??????? : 這是新銀行鼓勵出來的消費 : 一個沒有償付能力的人 依照銀行內部作業準則 : 本來就不可能發卡給他 : 但是卻為了衝業績發了 再來收取高額的利息這樣來說對麼 我想,有一個重點一定要把握: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經濟拮据無力償還,你也要展現還錢的誠意 這個跟討債公司潑大便噴油漆騷擾小孩是兩個獨立事件 討債公司很可惡,你欠人錢還是要還 你欠人錢很可惡,討債公司還是不能潑大便噴油漆騷擾小孩 另外,延續我上次講的 今天並不會因為說沒有新銀行衝消金業務天下就太平了 因為這個部分的需求,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獲准困難的情況下 會跑到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就不受財政部、金管會……監督 所以也不會有官方的統計數字 這樣會比較好嗎? 我覺得不盡然 : 老師是老師 公職 跟現在的銀行業不同 這兩個例子差很多 : 老師只是 將福利 縮減一些 但是 待遇依然很好 日子也過的下去 : 銀行業不一樣 : 砍掉的都是40-50間 壯年的 人口 都是為人父母 : 不是沒有工作能力 或是有甚麼過失 : 你說他們就讀 高中 大學的小孩怎麼辦 : 沒有說不能裁員 只是用這種裁員方法很不好 : 銀行合併 部門整併 : 板塊 1 2 3 4 5 6 7 都要用我的經理 : 被合併銀行的人 的單位就消失了 經理去做櫃檯吧 : 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而且還不只一個 在第一線業務單位不會這樣子吧 就像台北銀行跟富邦銀行合併 原本的北銀南門分行經理這個位子不會就這樣消失 : 呵呵 玉里在哪我搞不太清楚 花蓮縣南部 : 怎麼可能沒有長途營收 : 長途營收 是 莒光 自強 大站間的 : 凡是用電車的都是短途 : 我看看 水上꼠大林 石龜 斗南 (學校附近的車站舉例)大概都會消失吧 不知道您就讀那個學校? 既然您提到石龜站跟水上站 跟您報告 這兩個車站已經沒有派站員很久了,可是還是有通勤電聯車停靠 在討論砍車站這件事情的時候 絕對不是以「收入」為唯一的考量 今天可以因為營收的關係把大林車站砍掉 但是接踵而來的行車運轉調度問題怎麼辦? : sigh 不用提補票問題了 : 台灣就是車種太多票價 沒辦法用的像捷運一下 : 補票 在人多的時候 怎麼補票 逃票也是非常普遍 : 拿 集集線來說 一年 台鐵要虧一億在上面 : 買票率 不到五成 以他的效益 根本無益負擔站務人員 : 但也不能裁撤 : 之前常去的九份 平溪線 大概也差不多 這個東西跟國民的道德感比較有關係 因為我可以跟你說 目前台灣的車站,除了台北、萬華、板橋這種地下化的車站以外 其他車站都有辦法可以逃票 您說拿集集線來說,以他的效益根本無益負擔站務人員 在現有的制度下似乎沒有辦法解決 但是,如果修改鐵路法,將「第三區段(Sector)鐵道」的概念引入台灣 可不可以解決? : 正因為 有監督的民營化>公營>沒監督的民營化 : 我們現在的政府既然 沒甚麼監督的能力與作為 : 就不要 隨隨便便的 沒有配套 就硬是要民營化 : Tuna@不要在舉blog的例子了 那寫的很差 您這麼說也是有道理 只是我認為 正確的當務之急是: 加強政府監督的能力與作為 要打破藍綠惡鬥,就從這邊開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4.192
going90:推最後兩句..不過要放下藍綠對峙 難哉 唉~~ 02/03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