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oing90:推最後兩句..不過要放下藍綠對峙 難哉 唉~~ 02/03 18:21
※ 引述《wuluke (庭輝flywu鮪魚)》之銘言:
: 我當然知道 A=L+SE 不然這兩年大概在唸假的
: 我要說的不是 實質掌有多少 而是能夠支配多少
: 銀行跟 一般公司不一樣 股東權益往往低到不行
: 如果我只用1/30的錢 就能掌握一家公司
: 要怎麼分配 要怎麼經營都隨我所欲 何樂不為
: 買的金額單然要比真正淨值高 不然我直接清算公司就行了
: 何必低價賣給你
: 不要把市面上的股價當作公司真正的價值
: 這是我一再強調的 願意出的價格就是該企業認為合理的
: 有利可圖的 除非這是政府 施壓硬要企業買下來
: 這就好比 一家公司 大家都看他不行了 狂賣股票
: 我有遠見 先通通買下來自己經營 我出的價格 我認為的價格
: 會比一般人認定的價值為高
: 一個長期投資的股票 應該是要 所分的現金股利 跟 市場股價
: 比起來超越 一般銀行存款利率 這就算是不錯的股票
: 有沒有反應淨值 是 一回事 配現金給我多一點就好
: 政府是公益的 即使因為這一次的單一事件 讓彰銀
: 價格 暫時漲到26 獲利的 也不知道是些甚麼人
: 不能說是回饋給全體國民
: 這種說法是很有問題的
: 更何況現在又掉到17了
我的想法是說
今天政府可以把彰銀的股票都握在手上
然後在那邊20塊上下
接著配現金給股東
或者是
把彰銀用26塊賣掉,把這筆錢收進國庫
然後再去跟台新金抽XX稅
因為在既有的實證比較裡,民營金融機構再怎麼不效率也比公營金融機構優良,就好像
民主共和政體再如何糟糕也比專制政體好一樣。
所以我覺得,政府可以用的手段很多,不用事必躬親
: 說過了 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
: 我們沒有說這件事不能做
: 只是不合理 與 沒有企業道德
: 道德是比法律更嚴苛的
: 說呆帳不會消失的人恐怕會計多學點
: 當然借貸是平衡
: 貸方 售出1000萬 債權
: 借方 收入200萬現金 +800萬 壞帳損失
: 銀行為甚麼敢這樣賣 因為收不回來
: 討債公司 只要能收回20%以上就有賺 可是一定不可能收回全部
: 這不是損失麼?????
: 難道在 為了收回債權 的情況下 用甚麼手段都可以
: 噴漆 潑糞 電話騷擾 到小孩的學校去叫囂???????
: 這是新銀行鼓勵出來的消費
: 一個沒有償付能力的人 依照銀行內部作業準則
: 本來就不可能發卡給他
: 但是卻為了衝業績發了 再來收取高額的利息這樣來說對麼
我想,有一個重點一定要把握: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經濟拮据無力償還,你也要展現還錢的誠意
這個跟討債公司潑大便噴油漆騷擾小孩是兩個獨立事件
討債公司很可惡,你欠人錢還是要還
你欠人錢很可惡,討債公司還是不能潑大便噴油漆騷擾小孩
另外,延續我上次講的
今天並不會因為說沒有新銀行衝消金業務天下就太平了
因為這個部分的需求,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獲准困難的情況下
會跑到地下錢莊
地下錢莊就不受財政部、金管會……監督
所以也不會有官方的統計數字
這樣會比較好嗎?
我覺得不盡然
: 老師是老師 公職 跟現在的銀行業不同 這兩個例子差很多
: 老師只是 將福利 縮減一些 但是 待遇依然很好 日子也過的下去
: 銀行業不一樣
: 砍掉的都是40-50間 壯年的 人口 都是為人父母
: 不是沒有工作能力 或是有甚麼過失
: 你說他們就讀 高中 大學的小孩怎麼辦
: 沒有說不能裁員 只是用這種裁員方法很不好
: 銀行合併 部門整併
: 板塊 1 2 3 4 5 6 7 都要用我的經理
: 被合併銀行的人 的單位就消失了 經理去做櫃檯吧
: 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而且還不只一個
在第一線業務單位不會這樣子吧
就像台北銀行跟富邦銀行合併
原本的北銀南門分行經理這個位子不會就這樣消失
: 呵呵 玉里在哪我搞不太清楚
花蓮縣南部
: 怎麼可能沒有長途營收
: 長途營收 是 莒光 自強 大站間的
: 凡是用電車的都是短途
: 我看看 水上꼠大林 石龜 斗南 (學校附近的車站舉例)大概都會消失吧
不知道您就讀那個學校?
既然您提到石龜站跟水上站
跟您報告
這兩個車站已經沒有派站員很久了,可是還是有通勤電聯車停靠
在討論砍車站這件事情的時候
絕對不是以「收入」為唯一的考量
今天可以因為營收的關係把大林車站砍掉
但是接踵而來的行車運轉調度問題怎麼辦?
: sigh 不用提補票問題了
: 台灣就是車種太多票價 沒辦法用的像捷運一下
: 補票 在人多的時候 怎麼補票 逃票也是非常普遍
: 拿 集集線來說 一年 台鐵要虧一億在上面
: 買票率 不到五成 以他的效益 根本無益負擔站務人員
: 但也不能裁撤
: 之前常去的九份 平溪線 大概也差不多
這個東西跟國民的道德感比較有關係
因為我可以跟你說
目前台灣的車站,除了台北、萬華、板橋這種地下化的車站以外
其他車站都有辦法可以逃票
您說拿集集線來說,以他的效益根本無益負擔站務人員
在現有的制度下似乎沒有辦法解決
但是,如果修改鐵路法,將「第三區段(Sector)鐵道」的概念引入台灣
可不可以解決?
: 正因為 有監督的民營化>公營>沒監督的民營化
: 我們現在的政府既然 沒甚麼監督的能力與作為
: 就不要 隨隨便便的 沒有配套 就硬是要民營化
: Tuna@不要在舉blog的例子了 那寫的很差
您這麼說也是有道理
只是我認為
正確的當務之急是:
加強政府監督的能力與作為
要打破藍綠惡鬥,就從這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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