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智自己搞出來的錯誤決策
導致的巨額國家賠償為何要人民買單?
要替他一個人來背鍋贖罪?
吳淑珍馬永成這群官邸御飯糰把四大基金嚴重虧損一千三百多億
難到又是人民背鍋 活該替他們買帳?
更別說蚊子館的虛設浪費 核四的錯誤決策導致的國賠官司和追加預算等等
立法院實在應該即刻立法
把錯誤政策導致的納稅金損失應由其公僕負起賠償責任
虧空國庫又想拍拍屁股走人
世界上那有這麼輕鬆又沒有責任的好康
龍祥要告姚文智 爭18億國賠
2006-02-04 03:07/記者葛大維/台北報導
http://news.pchome.com.tw/politics/udn/20060204/index-20060204030709035932.html
去年被勒令停播的龍祥電影台,於停播後隨即提出訴願,昨天收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審議裁
定撤銷原處分後,決定向新聞局提出高達十八億元的國家賠償,及向當時的新聞局長姚文智
提出「妨害信用」的刑事訴訟。
去年七月底換照風波中,老字號的龍祥電影台被新聞局以「財務結構不佳」等理由,裁定不
予換照的處分,八月被勒令停播,龍祥隨即提出訴願,經過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審議,查出龍
祥公司資本由五千萬元增為八千萬元,負債及墊款額度逐年下降,證明並無財務不佳實情,
裁定撤銷原處分。
龍祥集團董事長王應祥表示感謝政府,訴願勝訴形同遲來的正義,堅持提出國賠與刑事訴訟
,是希望能讓部份政府官員引以為戒,警惕政府應該保護守法的百姓與業者,而非專橫玩法
去傷害人民。
龍祥集團的會計師與律師統計,龍祥電影台去年八月二日凌晨被勒令停播後,在廣告、系統
方面造成的財務損失,每個月高達兩千五百六十萬元,從去年八月到今年一月共六個月,總
計損失超過一億五千萬元,其中還不包括龍祥電影台解體後,原有五、六十名員工失業造成
的問題。
王應祥說,龍祥電影台撤照後,估計每年損失三億元,一張執照有效期六年,所以龍祥集團
將向新聞局提出十八億元的國賠,除非新聞局能盡快恢復龍祥電影台的執照,並命令系統業
者恢復龍祥電影台的頻道位及廣告費用,龍祥才會考慮改為一億五千萬元的國賠。
王應祥強調,新聞局在處分書上指稱龍祥「財務結構不佳」,造成龍祥集團信譽受損,包括
銀行及國內外客戶往來等損失,難用金錢估算,新聞局已明顯造成刑法上的「妨害信用」之
事實。因為由當時的新聞局長姚文智批准處分,龍祥堅持提告。
目前新聞局長是鄭文燦,王應祥說:「政府換了總統也要賠,龍祥不會也不能輕易和解,一
定要司法還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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