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vbbb (台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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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台獨”使民眾生活倒退十年
時間Thu Feb 9 22:43:02 2006
※ 引述《TERRIST (哈士奇)》之銘言:
: ※ 引述《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之銘言:
: : ◆ From: 71.132.208.208
: : 推 Julien:那個應該是地下組織吧,等到被中國統一的話才會出現~XD~ 02/09 15:52
: : 推 asteroth:那就請兄台回台來領導抗中大業吧 02/09 16:16
: : 推 ChinaSucks:現在國防部長是誰? 02/09 16:26
: : 推 asteroth:看你是問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共和國的國防部長 02/09 16:26
: : 推 ChinaSucks:Who is the chief of Taiwan National Defense Admin.? 02/09 16:28
: : 奇怪了我查了中華民國國防部的網站,國防部的英文名稱是
: :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R.O.C.,
: : http://www.mnd.gov.tw/
: : 您的the chief of Taiwan National Defense Admin是哪來的?
: : 這樣我怎麼知道這個找不到的chief是誰呢?
: : 也許等您的抗中義勇軍成立以後就可以這樣命名
: 抗中義勇軍??
: 首先要認知
: 目前我國為中華民國
: 國土及於大陸..((無論你承認與否))
: 英文為ROC...其所謂C,,,就是指CHINA
: 這大家都知道
: 公開組織所謂...抗中義勇軍
那是你說的吧
請問中華民國哪一條法律規定大陸是我國領土?
憲法? 抱歉沒有規定
固有之疆域? 有規定嗎? 也沒有阿
反正你也找不到就不逼你了
: 那很好...那就已經不是單純言論表達意見了
: 是要武力顛覆政府了.
: 第一百零一條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引用條文 中華民國刑法(04536) 第一百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好意思
我國國軍就是抗中義勇軍
也就是中國共產黨敢侵略台灣
就是見一個殺一個
: 快吧~~快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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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15.243
→ gdgy:別逼他 不存在的東西當然難找 02/09 22:44
推 TERRIST:找到你們二個怎麼辦??來台大校園裸奔1圈?? 02/10 00:07
推 asteroth:國軍等於抗中義勇軍?了不起阿~ 02/10 00:11
推 immortal:連抗中義勇軍都出來了....那抗扁義勇軍呢?抗禿鷹義勇軍呢 02/10 00:21
→ gdgy:真奇怪 TERRIST自已的問題 要別人幫他找答案 自已找不到嗎? 02/10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