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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之銘言: : 既然談到公共政策,就來學理化一點談。 : ETC的問題並不只是在政策合法化的過程而已,而是典型的第三類型錯誤Type III error : 就是「以錯誤的手段解決錯誤的政策問題」。 : ETC本身是一個很好的技術跟交通管理概念,可以節省大量成本,也可減少通行時間 : 但是ETC本身是否合適以BOT方式辦理,BOT的目的是要解決什麼問題,就值得討論。 : 美國跟新加坡是兩個很有趣的對比例子。 : 美國高速公路部份為民間私人興建,收費管理若干年後再將產權移轉給政府, : 因此美國各高速公路的收費並不一致; : 新加坡則是完全由政府出資興建高速公路,也完全由政府收費管理; : 參考台灣的現況,高速公路既然由政府興建,為何要將收費管理BOT? : 當然交通部持的理由是ETC需要建置成本,而且BOT合約包含處理收費員人事問題, : 但是在商言商,遠通暨然包下ETC的經營權,它不可能不尋求利潤極大化, : 換句話說,遠通必然設法降低建置成本,提高收費利潤, : 自然不會考量使用最先進但是售價昂貴的ETC系統,也會盡力將營運成本轉嫁消費者, : 所以這就是公共利益與企業營利的衝突。 : 因此交通部希望的是遠通多吸收點成本,同時改善或使用比較好的系統, : 但是遠通希望降低成本,多透過各種壟斷方式提高ETC本身的營收時, : ETC的BOT問題就出現了,政府只有透過解約要求遠通改善,而無法透過行政程序改善 : 但是解約的結果是政府必須出錢買回,而且重新招標前的管理也是一大難題, 宏碁公司要提供6億元資本來免費提供裝機 遠通還厚臉皮收如此貴的裝機費...裝機後每過路費100元抽3.5元 遠通來做這絕對是無本買賣一人獨吃...這家股東只要台灣不要不小心被核彈炸到 絕對是有賺不完的錢的..... 所以ETC採BOT絕對是個錯誤...要不然也要有租用路權年限 否則就是賤賣國土........ 根本就是...政府懶懶沒事做...賤賣國產賺回扣 再走回高鐵模式等於又是讓奸商貪官白白再賺一圈 應要無條件收回合約...誰叫她們要官商勾結呢 如是沒法無條件收回那在順便立法..賄賂的廠商合約無條件失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74.128
wkwtb:我記得是有年限的? 02/17 00:23
wkwtb:台灣的BOT得標標準似乎是當時「看起來」政府出資最少 02/17 00:23
wkwtb:結果往往都變成政府只有一開始出資最少,事後要補投資, 02/17 00:24
wkwtb:不然就是政府出資少,人民被剝皮,明明就是國民黨決掉要做的 02/17 00:25
wkwtb:我們民進黨政府只是發標,不關我們的事 02/17 00:25
joshualeeat:國家不應該連幾億都拿不出來.學學遠通根本花不了多少 02/17 00:33
joshualeeat:錢.用高速公路收費站所得的錢來做這個政策非常合理 02/17 00:34
joshualeeat:甚至可以合理懷疑是一連串的計畫.利用官商勾結得標 02/17 00:36
joshualeeat:再用沒本錢買賣手法集資金進口ETC機盒在高價轉賣民眾 02/17 00:38
joshualeeat:期間暴利瞬間可回本..這種官商勾結的力量絕對是無遠弗 02/17 00:40
joshualeeat:屆的..然而貧富差距如此...就是扁政府姑息養奸 02/17 00:41
joshualeeat:假借各種名目來圖利財團賺取回扣...從好久以前的中華 02/17 00:43
joshualeeat:電信..到目前種種弊案...不過就是官商勾結罷了 02/17 00:44
joshualeeat:沒有理由不懷疑其中之貓膩 02/17 00:45
kensin79:耶~~高鐵是誰決策簽給大陸工程集團的BOT的阿??? 02/17 06:34
kplin:耶 我愛樓上推文 2008 下台吧 02/17 15:06
kplin:嘴砲剩兩年能打了 for all case =國民黨的錯 02/17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