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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sma (準備卸下擔子) 看板: PoliticTemp
標題: Re: 未用正名稱呼政治人物之問題
時間: Wed Feb 1 15:14:03 2006
小弟(厚顏地)說說KMT板的情況,希望能有幫助,也請各位看官不吝批評。
目前本板板規相關條文為「竄改名號:擅改他人或團體現用之名號以貶抑之」,所有的個
人和團體都在範圍內,從嚴認定,因為我們認為竄改名號對任何對象都是嚴重的污辱。
關鍵字「擅改」:除我國官方曾公開宣稱者外,都認定為擅改。
例如我國政府曾稱「毛匪澤東」,故不處分
關鍵字「貶抑」:我個人除以下兩者外,一概認為有貶抑並處分之。
一、被改名對象曾經公開自稱該名號,舉例如:阿扁、婊啟芳(僅在改姓的其間內有效)
二、被改名對象的支持者慣常使用該名號,舉例如:登輝伯、小馬哥、電火球
關鍵字「現用」:這點比較模糊,不要太久遠的都不處分。
例如「章孝嚴」不處分,「岩里正男」則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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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lasma 來自: 222.157.189.53 (02/01 17:32)
往後板規 "竄改名號" 皆以plasma大所發表的這篇文章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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