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rajicek (台灣是咱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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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蔣孝嚴批228基金會 有出糗嗎
時間Mon Feb 20 11:46:12 2006
※ 引述《amovie ( )》之銘言:
: 蔣孝嚴拿出蔣介石一張文件指稱陳儀若報復就要以罪論處
: 我想知道陳儀最後真的有被判刑嗎?
陳儀在1950年被槍決了。不過罪名和二二八無關,他是因為在1949年
企圖遊說國軍將領湯恩伯投共,所以才被蔣介石逮捕並且送到台灣。
(罪名是:勾結共匪、陰謀叛亂,所以經軍法審訊判處死刑)
而且他在二二八之後還當過浙江省主席,實際上就是升官的意思。那
試問蔣介石對他處理二二八有任何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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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45.246
※ 編輯: krajicek 來自: 61.223.45.246 (02/20 11:48)
推 amovie:蔣孝嚴糗1了 02/20 11:50
推 rommel1:升官?...平調而已...都是省主席... 02/20 12:02
推 wkwtb:看到犯錯升官,我還以為是總統府哩 02/20 12:06
推 krajicek:浙江省可比台灣省重要多了在那時,名義上是平調,但實際 02/20 12:36
→ krajicek:上跟升官沒兩樣喔。 02/20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