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開恕刪
: 九二共識本身,用理性的層面說,就是沒有共識的共識。
所謂的共識,是在兩個個殊中擁有一個一般性的一致性,對於這個一致性
是以歸納法得出;以九二共識而言,是否承認端看共識的內容為何?比如
說某甲之見解A→B→C,乙之見解A→D→E,就這裡來說,甲乙之共識在於
A,至於結論則無共識,因此中共承認之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國民黨承
認之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其共識在於雙方都承認九二共識,並
及於〝一個中國〞這一個部分,至於中共否認的各自表述與國民黨堅持的
各自表述不同,反而暗合〝各自表述〞,各自表述即是說自己的話,一個
中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合國是中共的表述,一中各表是國民黨的表述,兩者
不同的表述恰好即是實質的〝各自表述〞,也因此各自表述為實質存在的
共識。
: 在這會中從來沒達到什麼共識,所謂的九二精神也只是個口號
所謂的台灣主體意識也只是個口號,政治語言中沒有比口號更為廉價且有
效的,只許泛綠放火不許泛藍點燈?
: 沒有實質的內涵,更不是一個中國原則。
當整體觀察〝一個中國只有中華人民共合國〞和〝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是跟一個中國原則不一樣,但是這就如AB不等於AC,但是其中均有 A,那
麼你只看全體不看個別這就犯了以全蓋偏的謬誤,這在邏輯上稱之為分割
謬誤。
: 九二這件事情難道可以用宗教信仰的角度來對待嗎?
政治立場實質上是一種信仰,而所有的信仰都是偏見﹙我講這一句話時也
是偏見﹚,都僅是部份為真而不是全部為真,各自選擇喜歡的立論基礎,
區別只在於用理性思維檢驗之後的相對正確性。
: 上位者告訴人民存在,然後他就存在嗎?
你這有個預設命題︰上位者所說不為真,這個質疑才具備有效性,但是另
一個相對的論點是︰上位者所說不為真,上位者告訴人民不存在,然後他
就不存在嗎,兩個質疑都具備有效性,因為同樣反映出上位者所說不為真
用我補充的論點可套入︰陳總統說九二共識不存在,然後他就不存在嗎?
但是上位者所說有可能為真或部分為真,在部分為真的情況下,上位者必
需說明其所言為哪一部份,才有論述上的正當性。
: 九二確實有發生過的就是辜汪會談,但並沒有發生過所謂的九二共識。
: 這麼清楚的事情,有些人想要還原到當初的九二精神
如果清楚就不會有人吵,就是不清楚才會吵,當然這是倒果為因的推論,
不夠周延,的確存在著清楚但是有人刻意吵,兩方有一方相對不為真,今
天陳總統所言乃於結論面否定九二共識,但是意識面的九二共識是存在的
,如果他僅主張結論面而不是全部的否定,是可以為真,但是這麼一來他
不否承認其他層次的九二共識是存在的,那麼宣傳上造成的效果會不夠,
也不能推翻國民黨的立論。
: 其實就是和平會談精神,而不是共識精神。
如上述,兩岸都有和平會談精神,那麼這就是共識。
: 回到九二就是回到談判桌,而非回到一個中國。
上面的敘述可能令人看的霧煞煞,我用個簡單的結論︰小明對小華說〝我
們兩個各說各話〞,小華說〝不行,我說了算〞,則小明和小華實際上各
說各話,於此兩人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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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是將市民的福祉與民主共和政治付諸實行的一種具體化手段,應切記國家本身的存
立,除此之外絕對沒有其他目的。自古以來,將國家視為神聖之存在的人一定是寄生在國
民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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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85.2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