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ser1 (會爬的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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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 拒議員關說 績優警受罰
時間Thu Mar 2 18:32:16 2006
※ [本文轉錄自 a-chang 看板]
作者: seed2501 (呆子) 看板: a-chang
標題: [新聞] 拒議員關說 績優警受罰
時間: Thu Feb 23 20:54:10 2006
算是... 做個紀錄吧 我自己有在追蹤這個新聞,所以有紀錄
畢竟如果沒有蘇揆出來表態,我想也不會這麼快結束
順便看看會「關說」的國民黨議員下一次會不會選上 :D
人民選出了豬仔議員,是人民自己的問題,我很擔心台灣,
更擔心以後的警察會「無為而治」,成為有特權者的保障
抓酒測拒關說 員警咆哮議員遭罰
【TVBS新聞 】
高雄市第八分隊績效最高的員警吳志裕,因為執行酒醉駕駛勤務時,對前來關心的女議員
咆哮,因此遭到調職處分,連他的主管都被記申誡,甚至大隊 長,也被議員質詢半個小
時。
去年被稱讚為,高雄市績效最優的警察交通隊長李水儀,因為屬下執行酒測勤務太「鐵面
」,被議員更鐵面的質詢,她是曾經當過空服員的美女議員陳麗娜。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少數員警態度問題,造成我們相當的困擾,好像你們警察是刀俎,
我們是魚肉任他宰割。」
議事廳裡,被宰割的通常是官員,李水儀是高雄區相當高EQ的警官,他相當低姿態的回答
。
高市交通大隊長李水儀:「我在家裡等半個小時,早上那個警員,他性向測驗還算及格,
但其實有些員警情緒管理是不好的。」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我們到現場關心,我問你有沒有讓他喝水,這是正常程序。」
李水儀是因為一名交通隊員警開酒測罰單,駕駛人找陳麗娜來「關心」,據說警察對議員
咆哮,才會引發這次議員質詢大隊長,警察態度 惡劣,據說,很 多議員出面 「關心」
酒駕事件時,都吃過同一個員警的悶虧。
高雄市議員
蔡松雄:「民代也有苦衷,
他們是市民拜託才去現場,連議員到現場態度都這
樣,一般民眾會被打死。」
高雄市議員莊啟旺:「是不是應該處理調離現職!」
這次質詢結論是,高雄警員將來執勤時,會被要求要面帶笑容,還有
一名績效很高的員警
,因為執勤太凶,被調職處罰,他的長官也被連坐。
拒議員關說 績優警受罰
同仁痛批長官:拿基層作踏板 不管死活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高市一名去年榮獲百餘次嘉獎、在所屬分隊績效第一名的交警,日前對酒駕
民眾執行酒測時,高聲嚴拒市議員陳麗娜關切,並呼叫警網支援酒測,引發 陳麗娜不滿
。未料交通大隊隊長為平息議員怒氣,竟順應議員要求,將該警員以「應對過當」記申誡
調職,其同仁不滿痛批:「長官拿基層當升官踏板,卻不管基層 死活!」
令人氣憤
警察改革協會發言人馬在勤獲悉後,抨擊市警局長官沒肩膀又鄉愿,以「服務態度不佳」
將該警員調職只是藉口,外界很清楚,服務態度不佳是指對議員態度不好, 而非民眾,
處分警員只是為了做面子給議員,卻讓警員成為犧牲品。
遭以「應對過當」記申誡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江岷欽則表示,議員僅以警員值勤時對她態度不佳,就要求警政單位
將值勤警員調職,「根本就是以立法權干預行政權嘛!」這種地方民代的老 大心態很要
不得,他強調,行政機關應挺直腰桿,抗拒這種不當壓力。
交大八分隊警員透露,上月二十三日晚上八時三十分,警員吳志裕在小港區大業北路與漢
民路口執行酒測,一名滿身酒氣的男機車騎士因未戴安全帽被攔,當時吳志 裕的同仁將
另一件酒駕的機車騎回分隊,現場只剩他一人,騎士的友人聞訊後趕來,希望警員不要酒
測,並買礦泉水給騎士喝。
陳麗娜獲悉到場關切,依交通大隊督察組調查,吳員當時向議員說:「有做人情給妳了,
又不是沒做,議員妳不要這樣,讓我難處理。」甚至以高聲調的語氣說: 「都讓妳講情
就好了!」
後來吳呼叫警網支援,對騎士酒測,因未達酒駕標準,吳僅開出未戴安全帽的五百元罰單
,但陳麗娜不滿吳的態度,立即打電話給吳的分隊長賴春樹,要求賴半小時 內到服務處
報告,但值班警員楊淳皓告知賴在做筆錄,不方便到場。
交通大隊長李水儀說,他獲悉此事的隔天,就到陳麗娜服務處致意,但未見到陳,第三天
,陳議員即要求他及賴春樹到議會備詢,要求將吳改調至保大,調離她的小 港選區,但
他認為吳對處理交通事故很有經驗,留在交通單位較好。當天交通大隊即完成調查報告,
吳被以應對過當、人地不宜等理由,記兩次申誡,調往其他分 隊。
分隊長值班警連坐處分
八分隊隊長賴春樹則因不願到陳服務處向陳麗娜說明被記申誡一次;當時接電話值班警員
楊淳皓因未及時向上級回報,也被記申誡一次。
此事傳出,引起基層警員不滿,昨天一封投書媒體的爆料信痛罵,陳麗娜關說民眾酒駕不
成,要求將值勤警員調職,「員警依法行政有何錯誤、何辜,有那麼嚴重 嗎?」吳志裕
昨一臉無奈地說:「我只是小警察,如果議員認為我有錯,我就調,不然能怎樣?」他淡
淡地說:「上級再三交代,取締酒駕,警察應對態度要婉轉, 這點我一定遵守,更何況
是有議員到場關心!」
陳麗娜表示,當天她只有對警員說:「有沒有依規定休息十五分鐘、喝水漱口?酒測值多
少?」並未關說,沒想到警員就對她大小聲,並認定她是在關說,所以才請 分隊長向她
解釋。
拒關說遭調職? 交警自嘲:家世不夠顯赫
[東森新聞報]
記者鍾昀燕、林澄洋/高雄報導
遭到議員出面指責態度不佳的交通大隊員警吳志裕,今(22)日下午接受了東森新聞的電話
專訪,還原了當時的情況,他說,議員當天在現場口氣比他更大聲,他 只是公事公辦,
最後竟然被調職,只能自嘆,因為自己沒有有錢的地主爸爸幫他撐腰。
回憶起1月20日當天晚上的酒測狀況,吳志裕搞不清楚這樣的流程到底哪裡態度不佳,反
倒是趕來的議員陳麗娜劈頭就擺出官架子。
被議員訓了一頓,吳志裕本來以為就沒事了,沒想到後來還要再去議會,接受各方批評甚
至調職,吳志裕只能自嘲,大概是家世不夠顯赫。
翻開吳志裕的小檔案,任職交通大隊15年的時間,連續10年都拿考績甲等,而且還有1年
得到106個嘉獎的傲人績效。只可惜,這樣的人才遇上了議員,最後 還是照樣要低頭。
警拒關說遭懲 蘇揆力挺撤銷員警懲處
【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十三日電)高雄市交通大隊員警吳志裕疑因拒絕市議員陳麗娜
關說,遭記申誡調職。內政部長李逸洋今天表示,員警依法執勤,沒有過 錯,要求警政
署長謝銀黨協助吳志裕等人,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申訴,希望撤銷原處分。新聞局長鄭
文燦也向李逸洋轉達蘇揆支持的立場。
媒體報導,高市員警吳志裕上月對酒駕民眾執行酒測時,高聲嚴拒市議員陳麗娜關切,並
呼叫警網支援酒測,引發議員不滿;交通大隊隊長為平息議員怒氣,懲處吳 志裕等三名
警員,引發基層員警不滿,進而投書媒體揭發此事。
李逸洋上午表示,昨天他與警政署長謝銀黨、高雄市警察蔡以仁協商,員警依法執勤,本
身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懲處,請他們協助員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申訴, 申訴後,要
撤銷原來懲處。
李逸洋說,行政院長蘇貞昌(新聞)與他都要求員警嚴正執法,不分對象、身分、階層,一
律公平對待,員警在這起事件中相當委屈,酒測當事人跑到超商喝了三瓶 礦泉水,又電
召五、六名同伴阻撓,後來議員跑來關切,在這麼困難情況下,員警依法執行勤務,雖然
講話大聲,但不構成被懲處的要件。
李逸洋還說,包括分隊長在議員要求報告,沒有第一時間回覆或到議員服務處,都不構成
被懲處的理由,他要求撤銷原處分。
對於懲處吳志裕等三名員警的主管是否涉及失職,李逸洋說,在地方服務的員警很為難,
預算必須經議會通過,為爭取預算與警察同仁的福利,府會之間必須有良好 的互動,他
可以理解,對這樣事情應與議會好好溝通,只要同仁沒有犯錯,不應該懲處。
李逸洋強調,蘇揆交代要嚴格執法,貫徹公權力,但地方政治生態又要他們不能執行這些
原則,所以,沒犯錯,不應懲處的原則應該確立,否則警察同仁會無所適 從,但執行技
巧、態度可以講究和緩,懲處員警是不對的事情。950223
員警拒絕關說被調職 李逸洋撤銷處分
【中國廣播公司】
【2006/02/23 16:04 報導 】
高雄市交通大隊員警「吳志裕」疑似因為拒絕市議員關說,遭到申誡處分並且調職。不過
,內政部長李逸洋認為,員警沒有犯錯,不應該被懲處。雖然員警當時講話 大聲一點,
事後可以口頭檢討,還不到被懲處的地步。因此,內政部決定撤銷原來的處分。〈康子仁
報導〉
內政部長李逸洋表示,員警執法的時候,態度可以溫和,立場要堅定。他認為員警吳志裕
雖然當時講話大聲一點,事後可以口頭檢討,但是還不構成被懲處的 條件,因此他要求
撤銷原來的懲處,
李逸洋指出,因為警察的預算要經過議會這一關,警察同仁在地方政府也很為難。平常議
員服務民眾,也一定會出面關切,這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為了府會 之間的關係,以及
爭取同仁的預算,要和議會有良好的互動,他可以理解。但是這樣的事情,應該和議會好
好溝通。
李逸洋指出,員警沒有犯錯,不應該被懲處,這個原則應該要確定,否則員警會無所適從
。因為院長和部長交代要嚴正執法、貫徹公權力,但是相對的,由於 地方的政治生態,
又要員警不能執行,將會讓基層的員警不知道該怎麼做。因此,這個原則不能妥協,但是
在態度上應該和緩,委婉的向議員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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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台灣的立法權太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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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34.119
推 PSVT:高雄市警察長官也太沒有擔當了 市長也沒有挺一下 02/23 21:37
→ PSVT:還讓一個行政院長跟內政部長去管這件事 02/23 21:38
→ PSVT:高雄市政府到底在幹嘛 02/23 21:38
推 dearjohn202:說實在的我覺得我如果是交通大隊隊長 02/23 23:33
→ dearjohn202:我就會辭職 看你內政部長挺誰 有時候直屬長官的權威 02/23 23:34
→ dearjohn202:是不能被踐踏的 這事由內政部長來介入雖說不失為美事 02/23 23:35
→ dearjohn202:一件 但是如果每一個做下屬的覺得有委屈都去找媒體 02/23 23:36
→ dearjohn202:那長官的命令以後都變的窒礙難行了 遇到這種我覺得 02/23 23:36
→ dearjohn202:只能私下去安撫員警 承諾風頭過後再給予其他補償 02/23 23:37
→ dearjohn202:如果我是那個員警我會推辭內政部的好意 留在被調職的 02/23 23:38
→ dearjohn202:單位 畢竟要留點路給上面的長官 內政部長能插手一件事 02/23 23:39
→ dearjohn202:但是不能事事管 就算把你調回原職 長官要是不爽 還是 02/23 23:40
→ dearjohn202:能找很多方法來整你 就像議員找麻煩一樣 你這次逞了一 02/23 23:40
→ dearjohn202:時的怨氣 他還是可以在審預算或質詢時找你開刀 02/23 23:41
推 ray2501:上面的不對,這樣是基層警員被踐踏,長官沒擔當怎麼行? 02/28 22:30
→ ray2501:想要顧直屬長官的權威,但是直層長官是被議員壓的 02/28 22:30
→ ray2501:如果不平反,以後警員就是議員的爪牙,我反對這種謬論 02/28 22:31
→ ray2501:而且實際上這是別人看不過投到蘋果的,所以他走了,基層 02/28 22:46
→ ray2501:說不定還很高興呢!權威,是只有你有肩膀時,才有用的... 02/28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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