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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去年九月投資台灣高鐵四十五億元,台北地方法院月前裁定,航發會董事長林陵三當時不在國內,沒有召集臨時董事會,違反交通部規定,因此決議無效。 由於航發會未向高院抗告,此案已經定讞。 依裁定結果,航發會有兩條路可走:一、追回四十五億元投資款,主管機關交通部也應負起追回款項的行政監督責任;二、重行召開董事會,合法作成投資高鐵的決議。 去年九月,政府為了幫台灣高鐵解決資金嚴重缺口,由行政院強力主導,要求航發會協助。 但航發會受限於捐助章程規定,只能投資航空事業,不能投資高鐵,於是在去年九月廿六日召開臨時董事會,修改章程,增列「重大交通建設」的投資項目,並決議通過投資高鐵四十五億元。 航發會將章程變更案提報交通部備查,交通部回函同意,並指示航發會儘速向法院辦理聲請變更登記。 依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準則規定,航發會召開臨時董事會,須由當時的交通部長、董事長林陵三召集;但法院調查發現,航發會去年九月廿六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時,林陵三正陪同陳水扁總統出訪中美洲友邦。 雖然林陵三向法院表示,他依規定召集了九月廿六日的臨時董事會,並指派交通部次長游芳來代理主持會議,但法院調查發現,林陵三曾在返國後在立法院答詢時說,「我不知道召開臨時董事會的事,事後次長有打電話報告(開會的事)。」法院認定這次董事會未經董事長合法召集程序。 另外,法官也查出,航發會章程規定,董事會召開須於會議前十天將開會通知及相關議案送達各董事,但經調查航發會與各董事間的傳真等通聯紀錄,均無法證明確實已於十天前通知各董事開會。 【2006/03/07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3199181.shtml 民進黨政府又一次以政治凌駕法律,製造出要全民買單的錯誤決策 民進黨政府的三大BOT政策中,ETC跟高鐵如今已經成了癌症末期病人 原本所期待的政府不用出錢、自己經營,現在都得靠政府出面解決。 航發會去年受命投資高鐵四十五億元,引發各界譁然,交通部次長游芳來昨天不小心說溜嘴,表示購買高鐵特別股是出於政治考量,航發會去年九月緊急召開董事會,他前一天下午才從夏威夷回台,臨時被通知開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3198971.shtml 連交通部次長游芳來都坦承當初出資高鐵完全是政治考量, 我們不禁要懷疑交通部與台灣高鐵公司是不是有著私下交易的利益輸送行為? 當初航發會還說是經過評估後才決定投資高鐵,結果其實是交通部的政治考量, 航發會的基金依規定只能投資航空事業,但是卻在政府的惡意操作下硬是修改投資章程, 但是可笑的是當時的林陵三部長卻因為陪同陳水扁出國而沒有親自主持董事會, 更可笑的是事後在立法院備詢,林陵三竟然表示他對臨時董事會不知情, 從這個過程裡,我們可以看到交通部官員的違法濫權到何種程度, 我們也更有理由去懷疑民進黨政府種種的貪污腐敗都會在司法前現形。 -- 克己功夫未肯加,吝驕封閉縮如蝸, 試於中夜深自省,剖破藩籬即大家。 自 勉 之 (MSN:asteroth921@hotmail.com) 真相因為有某低級版友去鬧網誌所以請來信跟我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15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