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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ifftsai (Merry christmas)》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買槍是深藍的,賣槍是深藍的‧‧‧ : 時間: Wed Mar 15 22:31:41 2006 : : ※ 引述《mathbug (buggy)》之銘言: : : 看看這篇報導吧 : : 再鬧下去 : : 綠軍也要發飆了 : : ------------------- : : (出處:http://groups.yahoo.com/group/nihonnokoe/message/7) : : 【日本觀點】 槍擊案不能排除連宋主導 : : mathbug腦袋裝屎 : : 連宋主導拜託阿扁趕快查個水落石出 : : 不要派個台南地檢署主辦調查 畏畏縮縮 : : 草草辦案 快快結案 : : 把暗殺陳義雄的主嫌連宋抓出來 : : 不過我想阿扁怕抓到自己..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2.230.104 : 推 mathbug:人身攻擊沒事嗎?版主? 03/15 22:33 : → newgundam:先前的真調會也不敢辦這條路,看來其中有隱情啊..XD 03/15 22:33 : 推 clifftsai:樓上以為台灣槍直買賣合法 你快去賣吧 會發財! 03/15 22:35 : → newgundam:沒人說賣槍合法,但是賣槍跟用槍是兩回事 03/15 22:36 : → clifftsai:賣槍殺總統的罪是天天逛大街不用進監獄 台灣法律真好! 03/15 22:38 : → newgundam:有政治熱誠很好,但請多補充些法律與法治概念.. 03/15 22:39 : → clifftsai:樓上法律一流 請問台灣賣槍最低最高幾年刑責 03/15 22:40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民國 93 年 06 月 02 日 修正) 第 7 條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 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裂物者,處死刑 ^^^^^ 、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處徒刑者,併科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 奇怪 賣槍殺總統的天天爬爬走... ※ 編輯: clifftsai 來自: 140.112.230.104 (03/15 22:44)
newgundam:所以賣槍的人要順便負責暗殺總統的罪??!!!! 03/15 22:45
newgundam:有空的話可以順便查一下假釋的條件.. 03/15 22:46
clifftsai:樓上太會硬凹了~~~ 03/15 22:49
clifftsai:我列出的是賣槍的罪 七年以上OR死刑 可是....爬爬走 03/15 22:49
zxcvbbb:好 我想應該可以安靜了 03/15 22:55
benqe04:z大知道硬凹也會臉紅了.. 03/15 22:57
zxcvbbb:總比有人以為起訴以後就要馬上被抓去關的無知好 03/15 22:58
benqe04:對阿 緩刑兩年 賣槍後快樂似神仙~~ 03/15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