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nche (冷氣)》之銘言:
: : 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 : 這點才是最可惡的
: 擺爛不還錢 要錢沒有 要命一條
: 然後還可以反咬當初借錢濟急的銀行 這才是流氓本性吧
: 銀行會不希望順順利利把錢收回來兩邊都開心嗎
: 會想要用低價賣給討債公司就代表已經多次協商破裂
: 你有誠意還錢 銀行還會想把債務賤價賣出嗎
銀行本來就應該做好徵信工作的,不是嗎 ??
時局太壞就算有誠意還錢 也沒能力還,不是嗎 ?
不然不會寧可走上絕路也不還吧 ?
就算不還,也不應該被逼上絕路吧 .
最多最多就是到牢裡吃免錢飯啦!!
看看人家香港是怎麼做的呢 ??
快取 的
http://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569603&tpno=0&no=52665&cate_no=57812
依照香港的破產法,個人一旦聲請破產,立即可以有四年免責期,在此一期間給
予破產者有一段喘息時間,並學習以一定的費用過日子,四年後,破產者可以重
新過生活,也可以重新處理自己的財務。
不過,香港破產法修正後,產生諸多影響,以前破產聲請案不多,但現在一年卻
有7,000件到2萬件的破產聲請案,2001年以前,香港只有一位法官處理破產案,
2001-2002年我們需要四位全職法官,處理這些破產案件。
另一方面,香港破產署也設立了破產清算官(Official
Receiver),負責詢問破產聲請者每月有多少收入、每月需要多少費用生活等,
破產聲請人有責任,向破產清算官提供他要求的個人財務分配資料。台灣如要實
施個人破產制度,應先想想,是否已有此種制度,可以處理這些事務。
此外,我還想討論這是誠實的破產或是不誠實的破產問題,為何這麼說呢?所謂
誠實的破產,是指破產聲請人確實是自己財務有問題,需要有一個更生機制,使
其有機會重新開始,因此,誠實的破產者應被法律保護;但也有一些不誠實的破
產聲請人,想要利用這個制度,故意製造一些債務,好宣告破產,也就是惡意破
產。
不幸的是,香港政府對於惡意破產行為,並沒有設計出足夠的防衛機制,法律被
濫用,香港對此未準備好,以致有些人利用此一制度從中取利。所以,破產制度
應能確定,何者是誠實的破產,何者是惡意破產,才能真正幫助到該幫助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制度上,很容易可以聲請破產,則會一直不斷的聲請破產,
沒有結束的一天,這正是香港目前發生的狀況。破產者一旦有此不好的信用紀錄
,其實很難再取得信用,甚至不容易再找到工作,換句話說,人們必須了解,破
產就是一個汙點,不易消去這個紀錄,假如不必聲請破產,千萬不要聲請破產。
我知道台灣信用卡的利息上限是20%,在香港,發卡銀行並沒有這個限制,一個
人一旦聲請破產,則不易取得銀行貸款,只能向融資公司申請融資。所以,一個
20、30
歲的人,如想要聲請破產時,應仔細想想破產的後果。有些人對於破產的觀念,
並未受到很好的教育,有些人根本不必去聲請破產,而應去債務重組(IVA)。
: : 當初是因為你大打廣告希望他跟你借錢
: : 而等到人家環不出來時
: : 你銀行怎麼做
: : 真的是傷天害理
: : 這種黑心錢 銀行也敢賺
: 銀行在有需要的時候借錢給你
: 利率跟契約都白紙黑字寫著簽名前要詳細閱讀
: 然後同意契約的情況下不去找銀行協商
: 按照你前面說的債務3-6%賣給討債公司
: 這不就代表銀行虧了94-97%的錢
: 只說卡奴很可憐 怎麼不說銀行有多倒楣
: : 再說
: : 這種案子如果在美國
: : 欠卡債的一定都不用還
: : 因為當初教你借錢的廣告裡並沒有教你要環
: : 所以這種案子到法院銀行一定吃虧
: : 所以美國不會有銀行用這種無恥的方式賺黑心錢
: : 你當初打的廣告只叫人家借而沒有叫人家環
: : 這是最基本的人權的保障
: : 只有台灣的銀行
: : 看到台灣沒有這樣的規定
: : 就大張旗鼓的賺這種黑心錢
: : 所以我說
: : 政府到底在做什麼
: : 趕快清除這些垃圾銀行
: : 台灣才能有好的治安
: : 人民才有好的生存空間啊
: 哪那麼多如果
: 銀行錯在沒有在契約第一條告訴借款人這裡是台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