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sale (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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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新聞]政府擬賠18億 停ETC
時間Sun Mar 19 18:29:42 2006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kensale (ken) 看板: politics
標題: [轉錄][新聞]政府擬賠18億 停ETC
時間: Sun Mar 19 18:02:22 2006
扁政府,你真的要我們賠18億,2008我絕對不選犯綠的,我2000怎麼會選犯綠的
辦什麼318大遊行,甘寧老師,你不解決這個,跑去遊行是衝殺小
我強烈要求康康去斷背山總統、行政院長、交通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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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pluvieux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政府擬賠18億 停ETC
時間: Sun Mar 19 09:41:58 2006
蘇揆向遠通下3天最後通牒
【連線報導】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ETC)
政策昨天出現大逆轉。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對遠通電收發出最後通牒,
宣布遠通須在本周三下午5時30分交通部下班前,提出有利公益的具體
改善方案,否則將終止契約,他並呼籲民眾「暫時不要購機購卡,也不
要退機退卡。」
政策急轉
這項政策急轉彎,估計將使12萬7千名已裝機民眾,面臨有車上機卻不
能使用的命運,而據遠通日前提出的ETC資產鑑價金額,一旦終止契約
,政府將得補償遠通18億元。至於ETC將何去何從?蔡堆轉述行政院長
蘇貞昌指示,終止契約後將再議ETC是由政府主辦、重新招標或更改系
統。交通部官員透露,目前傾向重新招標,並以車上機免費等條件為
基礎。
全盤推翻交部構想
ETC開通以來爭議不斷,但交通部多以「ETC為國家重大建設」理由力
挺到底,並提出不排除政府收購的構想。昨天出現大逆轉,消息人士
指出,是由蘇揆強勢主導,主要是擔心ETC弊案持續發展,拖垮上任不
到2個月的新行政團隊,所以決定「壯士斷腕」。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
昨邀集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相關部會,舉行ETC專案會議緊急會
商,會中全盤推翻先前交通部的構想,決定立即朝終止契約方向進行
。蔡英文會後向蘇揆報告結論,蘇揆指示「給遠通3天通牒提有助公共
利益承諾,否則將終止契約」。交通部政務次長蔡堆昨在記者會中表
示,台北行政法院日前撤銷高公局甄審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前
天台北地檢署又認定遠東聯盟集團成員精業公司前協理蔡錦鴻涉及行
賄,且部分行賄資金來源為遠東聯盟團隊,「讓民眾對ETC案續行產生
不信任,傷害公共利益及政府形象,有必要斷然處置
兩造契約認定不同
他表示,交通部連日討論交通部和遠通簽訂的契約是「公法契約」或
「私法契約」;前天行政院專案會議上確認依據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
特別指明「ETC案契約是公法契約」,因此定調。
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美伶解釋,「公法契約」是行政機關基於公益或
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可單方面要求終止或調整契約,私法契約須簽約
雙方合議;當初契約即未顧及公益和保護過路人權益,政府和遠通簽
訂的當然是公法契約。
遠通電收昨對提承諾報告的要求,表示願意配合,但遠通高層說:「
究竟要提什麼,我們真的不知道。」交通部則表示,內容由遠通自己
構思。遠通電收不滿表示,ETC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招標
、執行,並非公法契約,政府不能這樣做;即使認定是公法契約,也
應依法補償遠通後才可調整契約內容和終止契約。遠通發言人林麗玲
表示,屬公法或私法契約應待最高行政法院做最終判斷。
消基會批人民埋單
對於契約認定,交通大學土木系教授黃玉霖表示,《促參法》屬私法
契約,「政府主張的確有問題」,但《促參法》中有公共利益條款,
因無明確規範,應可從《行政程序法》去解釋,遠通有權可要求補償
,但性質非國賠。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說,新決策要求從公益角度出
發是正確的,但交通部未來可能有國家賠償問題,又讓納稅人埋單,
「實在很不應該」。
多名民眾昨接受《蘋果》街訪時,對於政策朝令夕改,怨聲載道。未
裝機民眾陳先生說,官員當初草率制定政策,本來就不該讓ETC上路
,浪費社會成本。但已裝機的民眾多肯定這是項好的政策,喊停實在
很可惜。
ETC上路後官方態度
02/10
ETC上路,國道嚴重塞車。
02/14
交通部長郭瑤琪與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密談修約,要求提早達成規定使用率。
02/25
ETC案高公局敗訴,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資格不符,郭瑤琪宣布將提上訴,若敗訴由政府
接管。
03/03
郭瑤琪要求遠通3月9日前達到10萬台裝機數,否則回收1車道。
03/09
郭瑤琪改稱若未達10萬台裝機數,擬不回收車道。隔日稱遠通提報已達10萬台,維持原規
劃。
03/16
立委轉述郭瑤琪密會時指「ETC案交通部甄審委員如確實有刑事責任,可能全面停辦」。
03/17
檢調起訴交通部前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並求刑12年。
03/18
蘇貞昌要求遠通3天內提出合理方案,否則終止合約。
資料來源:交通部、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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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edHouse:轉去hate吧,憑什麼叫全民買單 03/19 09:45
推 HANDSOMELIS:又要我們出錢 真幹 03/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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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evergiveup:憑~~他是我們選出來的政腐官員的傀儡! 03/19 09:48
推 bondalin:真英明的政府,污完了錢,又要我們全民來貼錢...e04 03/19 10:09
→ bondalin: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但這是貪污又錯誤的政策.... 03/19 10:11
推 loveloki:請總統+行政院長+交通部長平分吧,一人還6億元 03/19 10:33
推 zx111:更..繳的稅給他們這樣用喔 03/19 10:46
→ zx111:乾脆把納稅錢直接拿給官員和財團啦!更 03/19 10:47
推 zx111:吃相超難看..真是更更更 03/19 10:50
推 Kscarab:白痴政府~ 03/19 11:57
推 pig:要停的話就得賠錢,就是這樣,不然當初算停損點幹嘛? 03/19 12:28
→ dongone:爛渣政府還有臉搞遊行!!看 03/19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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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ardcore:幹~乾脆把腦殘扁抄家來賠...說不定抄出不只18億... 03/19 13:45
推 Seydlitz:請當初投票給他們的人來賠 03/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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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k901372:吳淑珍把他私房錢拿出來賠吧 03/19 15:32
推 zx111:因為貪污解約還要賠錢喔!難怪大家都要賄賂 03/19 15:58
推 nacciabe:某D真酸喔 想必也去遊行了喔 03/19 16:15
推 WYchuang:壯士斷腕,是斷人民的腕吧,前交通部長應該拿18億來陪 .. 03/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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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1357913579: 我想目前全民買單總比投入更多後再買單來的好... 03/19 18:35
→ qq1357913579:高鐵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了... 03/19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