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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之銘言: : 原來台灣的國家地位要靠加拿大Qubec的最高法院判決, 你完全搞錯”判決對象”. 魁北克法院要先”定義Taiwan (台灣)”是什麼東西 (省? 國?), 才有辦法對新航對台灣民航局的官司提出判決。 : 我很懷疑魁北克法院的專業度,中華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英文是 :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of Transpo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 http://www.caa.gov.tw/en/ : 怎麼魁北克法院判決不是用我國政府機關的名稱卻自創一個 :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of Taiwan : 這樣的判決怎麼能昭公信,您說是吧~ 本版 18132 2/07 vandenburg □ Taiwan's 'Pragmatic Path' Taiwan's 'Pragmatic Path' By MA YING-JEOU Wall Street Journal February 7, 2006 最後一句: "Mr. Ma is chairman of the Kuomintang in Taiwan." (全文我我沒耐性看) 既然兄臺邏輯”Taiwan不是國”,馬英九這篇文章中的”中華民國RO China”這個國家, 有誰能告訴我在文章中的那兒? 不然馬英九說的Taiwan的邏輯與兄台相同,所說的Taiwan, 是”中國台灣省”? 又,既然”台灣不是國”, ”馬英九的發言,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如何招公信?” : 當然如果只是新聞媒體的轉述那就另當別論,但是以新聞媒體來當證據 : 好像不符合板主的規定 經由一篇新聞報導的事件, 討論新聞報導內容背後對於台灣主權的論述, 怎? 不符本版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32.208.208 ※ 編輯: ChinaSucks 來自: 71.132.208.208 (02/09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