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teroth (剖破藩籬即大家,自勉之)》之銘言:
: 原來台灣的國家地位要靠加拿大Qubec的最高法院判決,
你完全搞錯”判決對象”.
魁北克法院要先”定義Taiwan (台灣)”是什麼東西 (省? 國?),
才有辦法對新航對台灣民航局的官司提出判決。
: 我很懷疑魁北克法院的專業度,中華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英文是
: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of Transpo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 http://www.caa.gov.tw/en/
: 怎麼魁北克法院判決不是用我國政府機關的名稱卻自創一個
: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 of Taiwan
: 這樣的判決怎麼能昭公信,您說是吧~
本版 18132 2/07 vandenburg □ Taiwan's 'Pragmatic Path'
Taiwan's 'Pragmatic Path'
By MA YING-JEOU
Wall Street Journal
February 7, 2006
最後一句:
"Mr. Ma is chairman of the Kuomintang in Taiwan."
(全文我我沒耐性看)
既然兄臺邏輯”Taiwan不是國”,馬英九這篇文章中的”中華民國RO China”這個國家,
有誰能告訴我在文章中的那兒?
不然馬英九說的Taiwan的邏輯與兄台相同,所說的Taiwan, 是”中國台灣省”?
又,既然”台灣不是國”,
”馬英九的發言,把台灣當成一個”國家”,如何招公信?”
: 當然如果只是新聞媒體的轉述那就另當別論,但是以新聞媒體來當證據
: 好像不符合板主的規定
經由一篇新聞報導的事件, 討論新聞報導內容背後對於台灣主權的論述,
怎?
不符本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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