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ipi1357:這樣的話??真的弄出新聞... 對國民黨有比較好嗎= =... 04/09 21:23
→ shakalaka:反正這事鬧大了就變成是國民黨買兇拆旗。 04/09 21:31
→ shakalaka:原PO沒事了,國民黨有事了,馬英九又該出來道歉了。 04/09 21:32
現在都選完了,老K還需要怕甚麼?一黨獨大?明年底選縣市長時,還有誰會記得
這條新聞?老K現在根本不用怕這事,他背得起.
記者現在去問老K新閣名單都來不及了,還會去牽拖他們買兇拆旗?又不是買兇
殺人.=.="
當然原po上新聞時一定要裝一付年幼無知不懂事的樣子,哭哭啼啼一番好博取
大眾同情,千萬不要嘻皮笑臉說我好害怕唷這種話.XD
推 Euglena:同意樓上兩位的,刀帥這個方法只是把火引向國民黨而已, 04/09 21:38
→ Euglena:不夠兩全其美。 04/09 21:39
那你就不可憐原PO小小年紀就要背條前科?把火引向國民黨怎麼樣?國民黨現在
這麼容易被燒著嗎?
D頭黨過度操作與延伸肯定會引起反效果,維新館事件就是例子.沒有人會相信
國民黨當時領先這麼多會去買一個小孩毀損旗子.
→ armed:樓上有何兩全其美的方法請快說,案子拖到愈晚愈難辦. 04/09 21:45
※ 編輯: armed 來自: 140.112.4.234 (04/09 21:46)
推 Euglena:我知道有兩全其美的方法就會回信給原PO告知啦 04/09 21:58
→ Euglena:只恨我真的不是法律專長的 04/09 21:58
推 Euglena:不然找律師吧!他們是專家,應該可以專業處理的。 04/09 22:02
→ Euglena:律師費嘛...做錯事的人應該自己出錢負責... 04/09 22:03
→ changchunlun:沒有要到動用律師的地步啦 刀大提到想像競合 已經有 04/09 22:09
→ changchunlun:專業 賠償?賠償也沒多大 那值多少錢?還有撤回告訴 04/09 22:10
推 changchunlun:按照刑訴503條第一項 法院應駁回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沒 04/09 22:12
→ changchunlun:有附帶民事訴訟的問題啦 開記者會太麻煩 原po不是政 04/09 22:13
→ changchunlun:治人物 不如在偵查階段就和解掉 即使dpp黨部不願和解 04/09 22:14
→ changchunlun:檢察官依然可以裁定緩起訴 原po去偵查庭的時候 姿態 04/09 22:15
→ changchunlun:低一點 讓檢察官同情你就好 記住是kmt選贏 不是你 所 04/09 22:15
→ changchunlun:以不必擺高姿態 也別把自己扯進政治裡頭去 那樣反而 04/09 22:16
→ changchunlun:讓檢察官無法放過你 檢察官很忙 能夠緩起訴、不起訴 04/09 22:17
→ changchunlun:他不會放過這種輕鬆結案的機會 04/09 22:17
→ armed:開記者會是不用啦,但是跟媒體聯絡一下看情況運作比較好. 04/09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