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學生學術論文獎徵審辦法
經九十二年八月五日第五十四次主管會議修正通過
經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二0三院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目的
本院為獎勵學生從事學術研究,以提升研究風氣與水準,特設本辦法。
第二條 獎勵對象
本院在學及畢業一年內之學生。
第三條 獎勵種類
本項獎勵分為大學部學生論文獎、研究所碩士班學生論文獎、研究所博士班學生
論文獎等三類。
第四條 獎勵名額
本院每系大學部學生論文獎每200人設獎l名,不足200人者以200人計;研究所碩
士班學生論文獎每50人設獎l名,不足50人者以50人計;研究所博士班學生論文
獎每30人設獎l名,不足30人者以30人計。學生人數以在學學生數計算。
第五條 申請方式
一、每年4月30日以前,依本院提供之申請格式填寫,由各系(所)彙整提出。
二、已接受或刊印之學術論文(不含學位論文)一式參份(附中、英文摘要),
並附共同作者簽字同意書。同一篇論文以一人申請為限。
第六條 評審及獎勵方式
每類論文由各系所主管召集委員會審核,向院推薦,由本院組成委員會核定後公
告並予表揚。獲獎學生發給金戒子一枚及中英文證書乙紙。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生物資源暨農學院院學生會代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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