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NTUSC 看板]
作者: dearyou (幾人到此悔封侯。) 看板: NTUSC
標題: Re: 請版主維護板上秩序
時間: Thu Mar 4 17:52:40 2004
※ 引述《yhun (重點在整理一遍拉)》之銘言:
: 馬學長您好...
: 針對您所提出的幾點指控
: 容在下做出回應
: 第一:
: 您曾指出 有學校官員幫我輔選
: 到底是誰我根本都不認識
: 更何況就算是官員幫我而且他能影響學生的投票的可能性又有多大???
: 學校官員有投票權嗎??
這和學校教職員有無投票權,有關係嗎?
要就公開對質吧。
學校教職員在開票當天,
很得意的當面在我和陳奐宇以及多位同學面前說出。
: 第二:
: 您說我收受校外捐獻
: 這個在當時選委發給候選人的資料裡面完全沒有寫
: 不能向校外團體募集資金
: 我拿海報文宣送至選委蓋章選委也並無提出任何意見
: 說實話我一直到選完都不知道我有犯了什麼條文
: 在選舉期間也沒有任何人或者是學代提出糾正意見
: 就連當時您也沒有提出任何抗議的動作??
: 為何事隔將近兩年又舊事重提呢??
: 我實在無法想像
拜託!你居然有臉公開這樣說?!
現任學生會副會長耶!連法規彙編都沒看過?
你一遍都沒看過嗎?
好,你選舉的時候沒看過就罷了,
現在呢?到現在都沒看過?
一定要我告訴你第幾條嗎?
喔,天吶。
至於舊事重提?
不不不,我始終如一啊,
這件事我一直有說。
還有,我不覺得當時的選委會沒錯,
這樣縱容你,完全不按法規行事,
怎麼會沒錯?
: 第三;
: 您已經不止一次公開毀謗我的名譽
: 又在學代會版上罵我是學賊等等的文字
: 已經嚴重損害我的名譽以及姓名權了
: 我在此要求你限期三天內在學生會版上提出正式的道歉
: 煩請您不要在學代會版上道歉
: 因為這裡是學代會版
: 為了這些事情已經佔了學代會版上很大的空間了
: 本人為了保障自己本身的名譽因此在學代會版上發言
: 如果這造成對學代們的不便 還請學代們見諒
不會道歉的,學賊。
至於你要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吧。
喔耶。
: b89501111 陳如弘
: ※ 引述《dearyou (幾人到此悔封侯。)》之銘言:
: : 簡單說吧。
: : 我是可以罵人不帶髒字啊,這確實也是我擅長的。
: : 不過,那是指,罵人。
: : 不包括學賊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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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膽相照義無邊
明月之下倍掛念
無奈今夜只有我
......等待命喪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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