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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paty (饅頭喵說:) 看板 Ptt2Law 標題 Re: 那個.. 時間 Wed Feb 6 22:15:36 2002 ─────────────────────────────────────── ※ 引述《willow (*^^*~)》之銘言: : 我有在我自己的版叫囂過,還大罵髒話,你滿意嗎? 你有看過小偷偷自己家裡東西的嗎? : 倒是有人沒有能力,就擅自入侵他人帳號, : 入侵隱藏版,將他人隱私擅自宣揚。 : 不要說此人的行為與你無涉。 那到底那篇水球紀錄是不是真的嘛 : 任何站規都不能違反學術公約。 : 你以為這裡開過罰單,我就不能告你嗎? 罰單都開了,那還要告什麼? 要嘛就先告再處罰,難不成你要承認你動用私刑? : 在我沒有 z 掉任何版時,任何版都有可能誤入。 但是大多是 z 掉的狀態。 : 我那時也絕對沒有閱讀,在那個時刻我可是在 ptt 丟水球丟得很開心。 這是什麼話阿 這種只有情沒有理法的告白,到底有什麼意義? : : 請問您對於鬧事的定義是什麼 我當時發表了什麼樣的文章 對於這種標準,定義方面的質問 wilo先生好像很少講清楚的 : 第一,你入侵帳號 : 第二,那不是全部的事實 : 我拒絕回應。 有事實就該回應了阿 還全部的事實勒...... 你只要說那是不是真的就好了 其他的何不交給相關站方去處理? 可是你一直說些有的沒的阿 致命性關鍵性的問題如果不給予正面回應 教在我們在看版的使用者怎麼去相信你的為人以及做事方法 基本上你是站方吧 做官的犯錯,還被揪出來 怎麼能拒絕回應? : 有些事可以回答 有些事不能回答 : 那個時機,我沒有回答權。 這只是推託之詞 -- 月光溫柔的照著,剎那間我看見了夢魘的顏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2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