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dministor 看板]
~~~~~~~略
第一部份...
就 plover 的事件來說,前半段應算是站務人員失職和濫權,
站上的處份是一種負責的作法,負責的對象除了當時被他騷擾的
KOTD 還有其它的使用者(欺騙性對話.等等)
後半段就是開放帳號,私人信件涉及隱私權的部份,
就現在的了解,後半段應該算是當事人追究才論處,
站上的分野應該只在舉證了,因為後半段的人員大多不追究,
所以後半段應可不論,而前半段的部份,因其已經公開道歉,
念其有悔意,其實應該再重新輕判...
且就這兩日和當事人 KOTD (MACABRE) 交談的結果,
MACABRE 已經私下表示不是很想追究這事情,也大致接受了 plover 的公開道歉
(guest 於 sysop 版)
所以 plover 的部份,建議就以站務失職,站上予以免職,之後不再追究作處理...
這是 plover 重判的部份...
#註:重判前,應再向 MACABRE 重新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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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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