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sheep (千禧年的白日夢)》之銘言:
: ※ 引述《gibson (小飛魚)》之銘言:
: : ~~~~~~~略
~~~~~略
: 我覺得...
: 沒有重判的必要...
: 也沒有重判的理由..
: Ptt2Law我列的那一串如果還不夠封殺一個id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關於 ptt2law的那一串,其實站上的處理真的有瑕玭...
之前的不論,之後的 crosspost 的處理是有問題的...
2001/10/25, KOTD crosspost 達 20餘篇, 經判處停權一個月
2001/10/31, KOTD和站方和解後復權
2001/11/06, KOTD 於11/05日crosspost達70餘篇
違反crosspost 規定, 由站務會議認定其crosspost事實
罰單一張, 並聲明再犯砍除id
2001/11/18, KOTD再次違反crosspost規定
依 11/06 判決聲明砍除其id
(Ricas判決)
以站上的法規來說, crosspost 通常都是由系統判定罰單一張,
經由罰單的累加而達到扣款的效果,但從 10/25 的判決給予停權就有問題,
之後 11/18 的由 crosspost 累犯而砍 id,由於之前有 plover 的介入(請款),
至 11/18 站方關於KOTD的處理一直到砍除 KOTD id 程序與作法上都有問題....
(plover 也因此事道歉了...)
另一部份,就是牽涉到 入侵信箱 事件...
就 入侵信箱 來看,雖然 MACABRE 拒絕站上的重新認證,
但信箱應屬私人物件,已牽涉到刑事案件的準竊盜罪,
遲遲未公告或是有站務人員進行正面回應,把事件壓下不處理,
根本就是站上的疏失...
(不能馬上處理是一回事,但沒有表達要處理的意思,根本就不對..)
然而,KOTD 本身的行為,針對站上人員作的人身攻擊,恐嚇信件,
罵人的文章、暱稱,雖然是因為站方之前對 plover 包庇所引起的,
但才應該是 KOTD 系列 id 要砍除,不能給予復權,也不能還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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