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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認為..KOTD的部分.. 依現在提出來的理由.. 都不構成可以改判的條件... 以他的行為...全面封殺都不為過... 但我認為留他一個ID是算合理的結果了.. 2.若有其他值得將之前判決改判的理由..請提出來... 3.投票是要投是否要特赦... 特赦本就是沒有理由的... 要不要特赦 不由所有站長決定...難不成誰說了就算? 投票結果如果大多數的站長認為這樣合理, 我當然不會有異議... 我對KOTD沒有任何偏見... 我一再地說過他不惹我我也不會去理他... 他有幾個ID也不干我事.. 問題是他作的這些事, 若是依現在這樣就改判? 以後拿什麼對其他作相同事的? 別忘了現在的判決都是以後的判例 特赦不是慣例..是施恩...不會變成以後的判例.. 特赦是看人的, 判決是看所作的事的.. 4.打賭的事..我己經道過歉, 事後的補救對當事人來說, 也沒有苛扣他們什麼權益了 以當時的情況... 一堆不相干的人在板上發表搞不清楚狀況的發言 事實上, 都是KOTD拉他的朋友來貼, 這並不為過 問題是, 沒一個有看過前面後面的... 不處理, 留著爛嗎?, 像現在的ptt2law.. 處理??很明顯我的處理有問題..所以我道歉了.. 事後處理也作了... 辭ptt2law是必要的.. 但最後我也撐到有人來接我才閃人... 我自認我沒什麼地方對不起KOTD.... 我判下去的東西在Ptt2Law都留有存底, 有不合理處請提出來.. 打賭的事我主要是要封掉不相干的人在那邊鬧.. 雖方法不好我也沒讓對方一點選擇都沒有 KOTD有法子自己貼的東西就沒必要拉一堆人在那湊熱鬧.. 如果大家都不管... 過段時間一樣我會去收.. 如果我去收尾, 我就會用我的方式來收.....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18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