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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iritia (妳來世一定會過很好!)》之銘言: : 回文比較快 : 我從頭到尾,所要的,只是她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已, : 你說知道什麼實情,不好意思,我不清楚,如果妳想要po文解釋,歡迎, : 但這並不會因此,就可以認為另外三位同學做的事情,是可以被原諒的! : 畢竟,事情她們確實做出來,還是你所得知道的,東西被丟出來、門鎖被換 : 不是她們做的??? : 如果是,她們確實做了這些事情,不管怎樣原因讓她們決定動手, : 做錯事,就要承擔後果。 : 我沒有針對她們的個人,我只針對『行為』,自己的行為請自己負責。 : 有做就有做,就算他們講得再有理,做錯了還是做錯了! : 因為你討厭某人 因為某人很機車,所以你就可以更過份的犯錯、甚至違法嗎? : 承認錯誤、負責,才是她們現在應該要做的! 在法律上我覺得那四個同學確實是站不住腳的 確實是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但就像打架是不對的 可是我們要知道 是為了什麼而打....... 就像有人罵你家人...血氣方剛的年輕人難免也會情緒失控.... 這整件事件,雙方其實都有錯,就像gm大大提到的 而我們看到的新聞,只是記者尋問單方面的片面之詞 而了解整個狀況的人,事情上,大都是站在你們認為錯的那一方.. 雖然把別人東西搬出去,和換鎖,是真的太超過了 但我覺得,當下他們為什麼而吵架的引爆點,如果是發生在我身上,我可能會更超過.... 致於推文上有看見,有人說告方因這件事而被排擠 各位大大可以去問所有認識她的人,她的人際關係如何,即可知道真相 和這件事其實並沒有任何的關係 假如~假如~假如~假如~我是說假如..... 你和你的朋友吵架時 對方偷偷用錄音筆錄起來,做為上法院的證據 請問各位.....你...做何感想? 而且...錄音筆中的資料,只有你罵對方的聲音,沒有對方罵你的聲音 我只能說...現在的科技,真的是太先進了~~~~ 致於我為什麼要打這麼多假如 因為我怕被告!!!!!!!!!!!!!! 但那個假如成不成立... 我想...各位鄉民們,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9.83
windgod124: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10/16 16:05
suncharlotte:原來這麼多人知情....... 10/16 16:05
jeff104:或許你該說你夢到 10/16 16:05
suncharlotte:推一樓 10/16 16:05
gm21:= =你夢到這ㄍ!!是喝茶吃魚用的嗎!!!???哈哈哈 10/16 16:08
thecoolman:人笨:你又讓他丟嘛…丟倦就沒事了… 10/16 17:34
thecoolman: 就 10/16 17:35
thecoolman:都幾歲人了,還搞這種霸凌的動作…背上的書應該很重… 10/16 17:36
spanglestars:看完我只覺得好丟學校的臉= =" 10/16 17:43
suncharlotte:誰去報上新聞 就是誰弄臭學校名聲的啊 10/16 17:47
loverjersey:http://0rz.tw/f14Uv 我想各位需要這個 10/16 17:57
water30230:就算游女平常待人處事就很差,但這樣作我只能說太傻了 10/16 18:06
suncharlotte:推樓上 10/16 18:08
ifyousmell:去數字版被噓爆的那兩個才是丟臉的主因 10/16 18:33
ifyousmell:只讓其它人知道原來還是有人法律概念差到極點 10/16 18:34
suncharlotte:丟臉的主因不見得是那兩位吧 10/16 18:43
ifyousmell:喔丟臉的主因是那四人不知道自己這麼做是犯法 10/16 18:47
ifyousmell:還是你覺得犯了法還怕人知道 才是對的? 呵 10/16 18:48
ifyousmell:所以照你第十樓的推文 是指家醜外揚那人才是弄臭名聲? 10/16 18:49
suncharlotte:這就要看去報新聞的行為是惡意的還是其他用意 10/16 18:55
kyokofish:天呀~柯南被惡搞了Q_Q(可是我笑了,巴自己一下...) 10/16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