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工作通勤太勞累的關係,在幾個月前從北縣搬到台北市,
沒想到卻是惡夢的開始,那是一間雅房,以那個地段來說,價格算是滿便宜的,
而且離我上班地方很近,正因為如此,我在看完房子以後,加上房東的舌璨蓮花,
我衝動付押金,事後簽約的時候,看到未租滿一年,一個月押金全額沒收,
因為已經先給房東押金了,我也沒辦法反悔,就這樣租到現在還未滿三個月,
因為工作不愉快的關係,我辭掉工作,打算離開台北回家找工作,我在一個月前
就跟房東告知要搬走的訊息,那時我跟房東苦苦哀求不要扣我押金,我說我幫她
找房客,她說如果我找到房客的話,她就押金全部退給我,結果在兩個星期前,
她假好心問我租房子的進度如何?我說有人來看,但是都沒有確定的,她居然
回我說我不用幫她找房客,她比較專業,由她來找比較好,但是如果是她找到房
客的話,她就只退我一個月押金的35%給我,甚至要我在該月的約期前一個星
期搬離租屋處,這樣她才比較好找下一個房客,比較好給新房客搬進來的日期,
現在她等於凹了我四千多元(房租的押金+少住七天的租金),說真的,本來
我對台北縣市的房東的印象都還可以接受,但是沒想到台北市的房東都這麼死
要錢,真是讓人寒心,以後也別想再賺我的房租了,不再回台北租房子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