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hyyy:有人趁亂告白... 02/0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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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買賣文違規水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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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Thu Feb 7 10:38:25 2008
◆ 票選題目描述:
承上篇投票,這次是買賣文違規的水桶時間。
◆投票結果:(共有 288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三天。 25 票 8.68% 8.68%
七天。 59 票 20.49% 20.49%
十四天。 69 票 23.96% 23.96%
一個月以上。 106 票 36.81% 36.81%
永久水桶。 29 票 10.0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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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este1a 的建議:
浸到長水草為止
○使用者 supermannike 的建議:
NO COMMENT NO COMMENT NO COMMENT NO COMMENT NO COMMENT NO COMMENT NO 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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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tryerror 的建議:
我投的票都是中庸...我想說的是 版主辛苦了!每次版主要定什麼規定 就會有人
在那邊叫"高雄板很溫暖幹麻那麼多限制" 但就是有討厭的人在亂板!!
不要把溫馨無限上綱!
○使用者 koitu 的建議:
陰陽殺!!陰陽殺!!陰陽殺!!陰陽殺!!
○使用者 jackdawliu 的建議:
以後浸水桶的出來要先寫悔過書
代表願意對自己犯下的錯誤負責
而且已經不會再犯了,累犯要加長時間
○使用者 tchialen 的建議:
趁機告白 小婷~我喜歡你~>////<
○使用者 mapletree 的建議:
買賣文退散
○使用者 leonwfs 的建議:
如果只有水桶的話 那就給他 桶到底!! 還給我們乾淨的版!!!
板主辛苦哩!!! ^^!
○使用者 jojo0320 的建議:
板主辛苦了~願高雄板更上一層樓~
○使用者 fnetr 的建議:
我覺得買賣文的存在有好有壞,相信也有部份板友是希望板上有買賣文的出現,所
以與其禁止它,不如詳細說明規定(本來已經蠻詳細了XD),以更嚴格的處罰來禁止
違反板約的板友,這是小弟的拙見啦^0^
○使用者 chodaict 的建議:
^o^
○使用者 letyoufree 的建議:
一個月還蠻殘忍的...夠用...
第二行...
結束...
○使用者 standly38 的建議:
阿扁 錯了嗎?
○使用者 atxman 的建議:
初犯以三天...第二次就永久...
這樣不錯吧...
○使用者 unclenkmu 的建議: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板大是對的!
跟板大說,安可想當鄉民…
○使用者 julove 的建議:
第一次違規水桶7天,第二次就永久水桶了
不過這樣版主就會比較辛苦,還要知道是否為初次違規
○使用者 cutiefun 的建議:
阿不是都已經有說 砍文禁水桶之前
會先給警告了? 都警告了 就禁久一點吧 =.=
不然 就是警告的期限再長一點?
○使用者 pogpoq1 的建議:
123321
○使用者 itismeow 的建議:
一個人只能po一篇買賣文 如果要第二po則請將第一篇自d 否則就永久水桶
○使用者 e761031 的建議:
桶桶桶~
桶桶桶~
桶桶桶~ 科科
○使用者 magechristin 的建議:
累犯加重比較合理吧。第1次1個禮拜,第2次2個禮拜,第三次3個月…這樣比較合理
永久水桶感覺和死刑一樣,我國死刑都廢的差不多了…
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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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288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