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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板規修訂1 營利 ─────────────────────────────────────── ◆ 投票中止於: 01/14/2010 17:54:02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1.營利 2-1.2 買賣文管理方式 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以逕行斟酌嚴重性     給予警告、劣退、水桶(以月為單位計算) 營利之定義為買賣行為旨於謀求其利益 包含低買高賣、收取傭金、自產自銷、收取代買費與服務費等。 原板規內容: 1.2b 經查明有營利行為者,板主得以逕行公告水桶。 ◆投票結果:(共有 117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贊同修訂 92 票 78.63% 78.63% 反對修訂 25 票 21.37% 21.37%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raiyuyu 的建議: ((>( ̄▽ ̄ )<)) ○使用者 victoryss 的建議: 營利廣告滾 ○使用者 arigem 的建議: 盡量就說清楚吧 不用版主認定 太累了 ○使用者 tchialen 的建議: (つ ̄▽ ̄)つ ~♥ 艾媽 請接受我的愛 ○使用者 ashon 的建議: 想賣東西又不是沒有跳蚤市場版... ○使用者 larrycon 的建議: 比如買了手機,我把手機拿去升級,包膜,修理...進行一些動作,但後來有可能還是要 賣出,那中間的手續成本是誰吸收?再來,如果是版上有徵,徵的價錢比我買的時候 還高,這樣我不能賣他嗎?我要自動降價嗎?這樣好不合理 ○使用者 xiangfei 的建議: 大家都不想讓別人賺錢 別人餓死就好啦 啦啦啦 ○使用者 unplaying 的建議: ... ─────────────────────────────────────── ◆ 總票數 = 117 票
NanDanDan :我想larrycon先生應該從來沒有拿包膜過的手機去給人 01/15 10:38
NanDanDan :人估價吧! 手機包膜過會被大砍是相當正常的事情 01/15 10:38
NanDanDan :而且我也不相信一個東西你都用過了 人家憑什麼還要用 01/15 10:39
NanDanDan :跟原價或者更高價跟你買 這樣人家乾脆買全新的就好啦 01/15 10:39
NanDanDan :手機行還送全機包膜勒 01/15 10:39
NanDanDan :板上有人要高於市價徵 那個人要馬就是佛心來的 不然 01/15 10:40
NanDanDan :就是吃米不知米價 妳要多少錢賣他是妳的自由阿 01/15 10:40
NanDanDan :私下交易沒人管得了你 但是你如果要在高雄版賣 01/15 10:40
NanDanDan :就乖乖安分照規定來 01/15 10:40
NanDanDan :再來就是你舉手機這個例子實在是有點差~_~ 01/15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