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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板規修訂2 買賣文-自介文 ─────────────────────────────────────── ◆ 投票中止於: 01/14/2010 17:57:03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2.買賣文 2-1.2 買賣文管理方式 1.2e 若張貼買賣文前未填寫板友名單,板主得以逕行劣退板友在張貼買賣文同時,有義務確認自身之自介文收錄於精華區板友名         單中,若遭系統清理而未收錄在精華區之中,需由板友自行負責。 原板規內容: 1.2e 若張貼買賣文前未填寫板友名單,板主得以逕行劣退。 ◆投票結果:(共有 138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贊同修訂 86 票 62.32% 62.32% 反對修訂 52 票 37.68% 37.68%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victoryss 的建議: 板主辛苦 ○使用者 tchialen 的建議: (つ ̄▽ ̄)つ ~♥ 艾媽 請接受我的愛 ○使用者 larrycon 的建議: 被系統或被版主漏掉,這個是PTT以及版主的問題,這樣看來, 新修訂的版規好像要把責任都推到版眾身上, 這和千錯萬錯,都是阿扁的錯,以及小馬哥都不會錯,有什麼兩樣? ○使用者 kshs2224 的建議: 改的好!! ○使用者 SUZIKU 的建議: 版友文跟買賣文綁在一起實在沒什麼意義! ─────────────────────────────────────── ◆ 總票數 = 138 票
NanDanDan :larrycon連這都能扯政黨 真是佩服佩服 01/15 10:42
victoryss :沒意義也好阿 學學鳳山板 發買賣文要5篇文章以上 01/15 15:34
victoryss :而且不能用新聞洗文章 這樣也OK阿 01/15 15:34
victoryss :反正有些人就是只想PO買賣文咩 01/15 15:34
victoryss :害那些很守規矩的都被覺得不好了 這樣比講爽逆 01/15 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