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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醒了,認真回一下。 剛剛有上知識+去看一下何謂比例原則,心裡大概有個底,不過我法律方面 還是沒有專業人士來的懂,這是一定的囉,哪裡失言還請大家多指教。誠如 原PO所說,兩萬篇文章內,就有兩千篇是買賣文,這樣的比率高達10%有吧? 但是大家歡樂就好,如今你賣的東西我可能有需要,我賣的東西您可能也有 需要,這種立場用互相的觀點來看就好。至於違規之後的處置,目前正在投 票進行中,也請還沒投票的版友們盡快去投,到2/7日之前截止,也可能視投 票情況提前開票,畢竟最近為了買賣文,向我抗議的也有,向我建議的也有, 甚至,說難聽一點,跟我盧洨的也有。在審視執法的寬嚴與否後,敝人仍然 認為是奉公行事,假設您都不違規,何有罰輕罰重之有?這跟被開罰單很類 似,假設您奉公守法,警察為何找你麻煩?是不是自己去看清楚版規,腦袋 清醒一點再來討價還價?噢當然,版規開宗明義的就說,不嚴格是因為要給 大家方便!聽清楚,是方便!方便!方便!方便!方便!方便!方便!方便 不是給你當隨便!不是給你當隨便!不是給你當隨便!不是給你當隨便!或 是給你犯規之後,再來說版規沒寫,版規沒規定。我真的覺得這種行為尤不 可取。常看版的人一定覺得,ema和CHA38版主都比較少在送水桶,都是我在 給,其實做黑臉就是要有心理準備,當然,被水桶原因都歡迎您來信或是水 球詢問,但如果您只是單純過來跟我爭論您的犯規行為不在版規裡,處置是 否太重,我請問您,這不是青歡是什麼?! 回到正題上,
KGWINNIE:我知道我違規水桶是我應的的~但是初犯一個月 02/03 04:29
KGWINNIE:會不會太嚴重~ 連續PO買賣文只有三天~ 02/03 04:30
KGWINNIE:一比例原則 根本就錯了~02/03 04:31
KGWINNIE:我只是在爭~~三天跟一個月~ 02/03 04:31
別再拿其他例子教訓我,人家犯的規和你不同,妳就是不適用他們 所給的規則,更何況,相信水球紀錄我和您說的很清楚,之前和你 一樣的違規行為,就是給一個月。這下你滿意了嗎?
KGWINNIE:修一下~~依比例原則02/03 04:31
KGWINNIE:第七條 自行判決 那是否就意味著 要怎麼判就怎麼判 02/03 04:37
版規第七條:若有發生任何版規沒有限定到的地方,但卻產生異議的問題, 版主們還是有管範之權力。(這點請體諒^^) 如今,您的違規就是產生異議的違規,所以講難聽一點,對,我要怎麼判就 怎麼判,但是呢,我想我還是很好被爐的吧,到最後的結果還不是改判為三 天,我不知道您還在不滿意些什麼?
KGWINNIE:是否也要有衡量的標準存在~ 02/03 04:37
你就正在破壞標準,之前這樣的違規就是一個月。
ChihShan:這麼會挑板規問題、怎麼不知道要遵守買賣文的版規?02/03 04:40
KGWINNIE:日記文是否也要限制一下 明明就有日記版~02/03 04:40
KGWINNIE:我願意被水桶~只是我認為爭議的東西 是水桶的天數02/03 04:43
人家就是高雄人,就是PO和高雄有關的日記,而且分類也對,不像你, 標題內文錯,還理直氣壯說人家有日記版。
ChihShan:現實的法律都未必能完善了更何況是這種網路世界的版規02/03 04:44
ChihShan:有問題早不提晚不提、就等犯了錯才來提 ...02/03 04:45
KGWINNIE:就是因為法律的不完善~法律才會因此持續修改~02/03 04:50
我相信你應該沒看清楚版規下面有我一大堆編輯的痕跡,要勞價我複製 給您看嗎?沒問題。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140.117.192.141 (01/16 17:37)
Fisnotme:請問[活動]這個分類,指的是提供活動情報,還是打聽呢? 01/17 16:51
ema:Fisnotme 活動盡量以提供為主 打聽可以用問題^^01/17 17:04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10.76 (01/17 22:52)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10.76 (01/18 00:18)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10.76 (01/18 10:41)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10.76 (01/18 10:43)
ooxxoxoxoo: 01/21 19:08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9.71 (01/21 20:29)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8.50 (01/22 21:43)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8.68 (01/23 10:30)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8.68 (01/23 13:39) 看清楚了吧?
tchialen:你原ID是誰阿?PO了哪些東西?02/03 04:52
tchialen:還有不要三不五時放大決 什麼都要限制 那回歸旅遊版好了02/03 04:54
沒關係,我昨天被大決炸了N次。似乎違規的人都比較愛亂糟糟的版面。
Newstart:妳連比例原則都沒搞清楚是什麼就來這嗆?查一下google02/03 10:15
Newstart:再者 如果妳沒有被禁水桶妳根本不會提出這些建言02/03 10:16
Newstart:妳只是單純覺得自己被禁水桶很多天很不爽 然後就想 02/03 10:17
Newstart:把事情扯到別處 如果你是真心關心法律的修改 就不會02/03 10:17
Newstart:在違規後才在那邊吵半天 不要裝出一副談論法律的清高02/03 10:18
Newstart:妳只是違規被禁水桶在發牢騷而已 順便去看看比例原則吧02/03 10:18
總之,對版規有意見就來信,別被水桶後才關心,放馬後砲誰都會,說不定 我還不輸你。(這段不是寫給Newstart的,抱歉寫在他推文後面好像在說他。) -- ███████████████ 買賣文來按陰陽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2.75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2.75 (02/03 13:36)
libobobo:版主 辛苦了 02/03 13:31
pursuing:推認真的版主~ 02/03 13:34
berfect:ptt很多刁民被水桶就在那邊哀貝叫母 有時候看了很煩 02/03 13:36
berfect:很多認真的版主都是這樣被炸下台的 02/03 13:37
christie:如果是因為執法認真被炸下臺,那我死也瞑目。 02/03 13:39
※ 編輯: christie 來自: 218.164.2.75 (02/03 13:40)
Blackschafe:犯規就巴結一點 02/03 13:43
christie:其實老實說,我也會看來抗議人的態度,好的說不定就算了 02/03 13:45
christie:這種寬容程度本來就不同,當然都是發生在爭議問題上 02/03 13:45
asake:推啦~ 02/03 14:23
Lipton66g:推一個~ 版主辛苦了 02/03 14:24
BHR:支持版主~~~~版主加油!! 02/03 15:16
Nitrogen:推版主 管版難為 02/03 16:07
childgod929:推版主 辛苦了~~ 02/03 16:30
thezodic:同高中同大學推一個....加油阿版主 02/03 16:38
warkitty8:推...辛苦了 02/03 16:39
torairansu:版主爆走..XD辛苦了~~有人就很愛廬 嚴以律人寬以待已啊 02/03 18:43
maric:推版主,版上的清淨空間是需要大家努力一起維護的 02/0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