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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0339576 (<( ̄︶ ̄)>)》之銘言: : 板主希望我po文詳細解釋作法 : 但我只有在別的bbs當任過版主的經驗, : 不知道ptt系統是否也適用,所以如果有考慮不周的話,敬請見諒 : ---------------------------------------------------------------- : 首先,版主會執意要在標題打上違規者ID的用意, : 是因為這樣方便日後處理違規板友時能 /ID 查詢是否為時效內的累犯。 : 但為了避免違規者太多導致公告文小洗板,我覺得或許可以採用以下流程: : 假設這次違規者有12個人,但標題塞不下全部人的ID : 那就合成一篇 [公告] 多人水桶 : 收到精華區去之後再視情況複製個3~5篇, : 再把標題改回違規者ID (能塞幾個就塞個這樣) : 當然,其他能直接將ID打在標題上的公告文也要一併收錄到該目錄 : 這樣版面就不會一次來好幾篇水桶文,也能在精華區/ID查詢了 : 只是這個做法會讓板主累一點,and要記得定期整理超過時效的文章... : 大概就是這樣 照你的說法 12/28 [公告] 多人水桶(假設有七人) 名單 A B C D E F G 板主將文章轉錄到精華區,但ID卻只能塞下3人 板主得在精華區貼錄三次,將精華區公告 [公告] 多人水桶 [公告] 多人水桶 [公告] 多人水桶 改成 [公告] A B C [公告] D E F [公告] G 但是內文卻得一個個註文違規原因 板主還得將分錄之精華區公告中的ID對應張貼違規原因 造成時間上的浪費及處理上的麻煩。 又加上 鬧板情況給與「警告」「水桶」 買賣文違規給與「水桶」「二個月水桶」「四個月水桶」「永久水桶」 張貼違反社會法律秩序文章「警告」「水桶」 商業廣告文「水桶」「永久水桶」 等… 每一種上公告的原因及罰責大小和追溯時效性皆不同 若照您的方式無法讓板主或板眾(請不要忘了板眾也有查詢的權利) 一一了解其違規是否有到累進罰則或是觸及多項違規情況 且時間性也無法讓板友、板主好計算。 而且照你所說的置底,置底文頂多只能放五篇 一篇公告、一篇買徵換、一篇賣、一篇檢舉區 最後一篇僅剩下板主有重要事項或是認為可置底之非違規公告文章時。 你叫他置到那裡去? 而且將ID公告在文章列表自有它的用途。 板主、板友、當事人只要/打上ID就能先查到板上文章 若找不到再進而精華區,但你知道有些人是不知道怎麼查精華區文章的嗎? 另外,公告不一定只有違規事項,有時還會有推文、對話內容 若今日A違規罵B,B檢舉,板主或許可能只有開警告罰責 但板友若查A的ID意外發現A一年內有同樣違規時 才能及時告知板主A為累犯,公告才會做修正為水桶 而A不服板主改水桶時,板主即可提出兩篇公告內容 第一篇「警告」第二篇「警告」累進為水桶做為告知水桶原因 若再上註到小組長時,板主才能直接做轉錄到小組長板上為依據用 A也能轉錄做佐證用,但是若板上無法一一查找,只能到精華區查找時 一開始還得先在精華區索引查找ID,再照索引提示找尋它所屬的根目錄 一樣是多此一舉。 且板上違規公告文章通常會M文並為期一年(除非PTT站方系統問題消失) 不然板主不太會在一年內解M並刪文。 板主即可快速有效的在板上查找到對應文章還不用到精華區查看 (精華區只是避免站方系統問題導致該文顧板上消失時,仍能在精華區找回) 且於板上直接發佈違規公告,不是只有警惕效果,也有提醒效果 若板友進入高雄板時,看到公告文章,有意了解而進入。 也可因此從中發現原來某些文章或是徵求、買賣某些東西是違反規定的。 而那些不看板規發文、推文的…我不認為他們會看公告。 而且我覺得長久下來,將違規名單公告於板上是有利板友、板主查詢。 組務板、站方板在針對該板發生之違規公告時,也一樣是公開張貼。 別板有別板的做法,高雄板有高雄板的做法,高雄板的做法並無違反規定。 況且法律禁止買賣票據、票根是為了避免報假帳、逃漏稅。 但某些板卻開放上述行為,那是他們的板上體制,高雄板不去干涉 相對的,他板選擇統一置底公告,沒有必要高雄板就一定要跟進 況且,若板主只要明文規定板上禁止「張貼、推文」涉及金錢交易、買賣 連置底買、賣區都撤掉,你想要的板上清淨絕對是有的…。 只是你要選擇犧性掉買、賣區及所有張貼、推文涉及金錢交易、買賣的這項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21.166
b0339576 :我沒有說要置底啊~@@ 12/28 05:21
b0339576 :違規原因早就寫好了,只是複製n篇改個標題而已唷 12/28 05:23
你有想過當發生申訴到小組長那邊的問題處理時呢? 申訴人有沒有可能不知道如何查詢精華區文章? 大多違規的都自稱是新手了…你覺得他們能了解多少「精華區」操作方式? 另外,板上也有不少鬧板或是推文違規,板主也得公告其違規內容 才能點明違規者是在那個地方違規,故有在板上公開公告的作用。 且一堆違規人被併入同一篇文章中,倘若一天內有三十多人違規 其中的七人申訴到小組長那邊,小組長不看到眼球中風才怪…。 因為七人全轉同一篇過去…,小組長同一篇要看七次還要搞清楚 每個申訴人申訴的訴求點為何,其轉錄文章又不得修改。 若這同一天的公告三十多人,有數十頁落落長,你叫小組長如何好好審理 一個案件都有可能拖上一、兩個月了,照你的方式他要拖到明年再審嗎? ※ 編輯: applepies 來自: 218.173.21.166 (12/28 05:28)
b0339576 :你可以請違規者在板上/公告 看看自己的ID在哪篇文裡 12/28 05:26
b0339576 :我真的得睡了 晚安>"< 12/28 05:27
applepies :板上/公告…一個月30篇,標題全叫「多人水桶」 12/28 05:29
applepies :但可惜,他要找的叫做 警告 12/28 05:29
applepies :#1FSiTSjH 另外你可以看這篇公告,只有一個人的違規 12/28 05:32
applepies :公告+說明就有4頁長…。 12/28 05:32
camry2006 :#1GPTQgha 我寫過7頁的 12/28 05:46
rocfrank :可以用一篇公告多人水桶 在把水桶id用推修文載於置底 12/28 07:23
rocfrank :檢舉區就好 水桶一定要公告是說明處罰原因和條文的 12/28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