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rTao (偶速小海龜)
看板Kaohsiung
標題[版務] 板規活動"異性"部分的事情(navi版主)
時間Mon May 13 23:45:04 2013
記得N百年前的時候
當時高雄版是限定活動不得"限定性別"
無論男女,都不可以限定徵求男生或女生
Ex. 男徵男=>X 女徵女=>X 男徵女=>X 女徵男=>X
但因為這樣似乎不合常理,畢竟有些活動是僅適合同性徵求
所以後來就更改為,僅限定不得徵求異性
這點規範已經持續很久,至少從2006年至今 z-3-1-13-4
Ex. 男徵男=>O 女徵女=>O 男徵女=>X 女徵男=>X
OK,然後剛剛去看,板規已經變成原來的樣子了
也就是說,變成是最早的規定,是限定活動不能"限定性別"
現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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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玩樂文定義
聚眾從事購物娛樂等各式活動,
且發生地點在高雄者,屬於可在高雄板張貼之玩樂文。
2-2.1a 活動本身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亦不得限制報名者性別。
2-2.1b 以[玩樂]為標題,勿使用[揪團]
2-2.2d 高雄板非聯誼板,不具聯誼功能
若玩樂徵求內容有成員
限定徵求性別之情事,
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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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點也是目前活動不得徵求限定性別的法源依據
但有趣的是
2-2.1是從 2012.8.24的版本出現的 (z-3-1-7)
2.1a 活動本身不得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亦不得限制報名者性別。
但同一個版本底下
2.2d 高雄板非聯誼板,不具聯誼功能
若玩樂徵求內容有成員
限定徵求異性之情事,
逕行劣退
請移駕 AllTogether 板。
這兩點似乎是互相衝突的,但一直以來執法上都是以限定異性為主
所以就沒有產生甚麼爭議
而直到 2012.11.27 的版本 (z-3-1-4)
2-2.2d 高雄板非聯誼板,不具聯誼功能
若玩樂徵求內容有成員
限定徵求性別之情事,
劣退
卻變成了,不得限定徵求性別
但這點重大變更卻沒有在下方的更動說明
且目前[玩樂]選項中內的說明也是
玩樂文禁止性別限定、異性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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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navi版主,因為你是板規編定者,請解釋以下原因
1.目前到底是玩樂不得限定"異性",還是不得限定"性別",好像都沒有宣導過??
2.如果是限定性別的話,那這樣改是不是會不太符合多數人的需求
這樣規定,版上幾個限定性別的,是不是也該處理一下(劣退)
要不要解釋一下是為什麼要改成這樣
是啥時改的,怎麼這麼久(近半年)都沒有執行
3.如果還是限定異性的話,那板規目前寫這樣是怎麼回事,要不要改回來
4.還有一大堆應該要以[玩樂]為標題,卻使用[活動]、[徵求]......
是不是應該要求修改標題或是代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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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urTao 來自: 140.116.85.204 (05/13 23:50)
推 mlboy :玩樂活動應該不能限性別,但有特殊原因除外 05/13 23:54
→ mlboy :這樣的規定最符合需求 05/13 23:54
→ mlboy :特殊原因限定要說明(例:安全考量//玩樂地點本身有限) 05/13 23:55
→ mlboy :板規沒規定好是板主的失職,板主限只對劣退特別注意 05/13 23:57
→ mlboy : 現 05/13 23:58
→ mlboy :就好像徵員工因為性別法規定已經不能限定性別 05/13 23:59
→ mlboy :但還是有但書存在 05/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