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urTao : 都更是拆你家,不是修改公有地人行道 12/11 09:45
→ TurTao : 人行道跟騎樓本來就應該要平的,是大家長久過太爽了 12/11 09:46
→ TurTao : 這樣改就是要改掉這些違法當應該的習慣,剛好而已 12/11 09:48
你有看過前兩篇作者的照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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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 改回 ╲__ 氣爆前的形式,跟平不平的關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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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mily112002: 高雄變的腳步快,但民眾卻一點不想改變,也蠻無奈 12/11 09:52
變快或變慢前.方向要正確.是越變越好. 無障礙空間反而不對?
噓 jimmy61008 : 潮爽der 12/11 10:14
→ zxz56780 : 所以這篇文章是再說人行道算私有土地囉? 12/11 10:19
就算要斷章取義.也讓我看一下.我文章哪一句說人行道算私有土地?
※ 編輯: lglonly (114.39.58.207), 12/11/2014 10:28:36
噓 oldman5 : 連這也能扯到都更…… 12/11 10:27
→ zxz56780 : 依照都更要住戶同意 不就是把人行道算入住戶的土地? 12/11 10:43
推 new8gi : 更改人行道算變更設計,要取得當地居民同意書? 12/11 10:44
→ zxz56780 : 樓上都看到了 這句話不就代表人行道算私有土地? 12/11 10:44
推 new8gi : 我不知道,他寫說人行道變更設計要居民同意書????? 12/11 10:46
→ new8gi : 真的嗎? 感到疑惑 12/11 10:47
奇怪,算不算都更我不是打問號了嗎? 腦補的部份別強加我身上.
http://ppt.cc/4Vk1
另外給當地用戶.依法規是可以視需求申請設置斜坡道的.
※ 編輯: lglonly (114.39.58.207), 12/11/2014 11:12:59
→ Jiapie : z大是“重建委會員”不是居民,如果有聽居民的建議 12/11 11:03
→ Jiapie : 不會變這樣... 12/11 11:03
→ lglonly : 抱歉.我覺得法規不夠健全.家具店大型貨物也需要斜坡 12/11 11:16
推 new8gi : 因為你打問號,可是前後文對照覺得語氣不像是疑問.. 12/11 11:26
→ new8gi : 反而被後面同意書的問號引走了主題.... 12/11 11:27
推 new8gi : 另外我覺得斜坡是需要的,那個高度還滿高的,有部份 12/11 11:30
→ new8gi : 1樓就是車庫 12/11 11:30
→ johnou : 有些地方騎樓非坡道式的話,會有些人特別訂制木板斜 12/11 11:57
→ johnou : 道。 12/11 11:57
→ TryToBe : 你的問號如果只停在都更 那是疑問 但你後面加上有沒 12/11 13:15
→ TryToBe : 有取得民眾同意書 這已經是建立在"是"都更的前提了 12/11 13:15
→ lglonly : 這麼說也有幾分道理.那是我文筆不佳.抱歉 12/11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