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mry2006 : 為何要談不能永桶 卻不說為何會被永桶?11/01 00:01
→ camry2006 : 會被永桶不是都嚴重累犯才會被判永桶11/01 00:01
→ camry2006 : 好好的看板規 遵守遊戲規則 怎還會怕永桶?11/01 00:04
原本 小魯是不太想回應的
但是 又看到 [公告] 改判 seraphimm 水桶七日 #1KLR0mS8 (Kaohsiung)
該內文僅僅只提到:
根據組務判決 #1KLQl_o7
原為水桶20年→水桶七日
然後 小魯又去看了一下原判決內容 整理了幾個重點:
(1) 原判 seraphimm 違規 連續四次 永久水桶
前三次分別為 2009/07/21 2012/04/23 2012/08/24
因此 被判連續四次違規 所以 永久水桶
(2) 2014/09/13 修改 7-1板規 by ??
將Kaohsiung板開板以來所有違規水桶皆納入連續計算內
(3) 組務認為永久水桶乃看板最嚴重之罰則
連組務都認為永久水桶 是一件很大的事了
可想而知 真的有必要永久水桶嗎?
水桶的目地是為何? 為什麼要叫水桶?
小魯認為水桶 只是要當鄉民們違反了板規時 就冷靜一下
當出桶的時候自然就不會太衝動了
至於是為了什麼而修改板規 將高雄板累計罰則從 1年 → 開板以來 那已經不重要了
重要的事是希望現任的板主 能把累計罰則改回來
Camera: 會被判永桶的都是嚴重累犯
Steve: 我是不太清楚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嚴重的累犯 ?
Camera: 那為何不看清楚板規? 看清楚就不用怕被水桶了?
Steve: 請不要把自己的標準 套在別人的身上 為了一件小事情 想要發文
當只要漏看一條 就會被水桶 有些都是無心之過 為什麼要那麼嚴格??
並不是每個人閒閒的都在看板規的
就像很多人在買保險 或申請信用卡 申請書就一堆條文
試問有幾個人每一條的條文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在 ptt 上有必要那麼嚴肅嗎? 就不能快快樂樂的打 b 嗎?
最後結論: 我還是依然覺得沒有必要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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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eve1121: 圓周率 你可以背到幾位數?09/09 02:16
50位數 屌嗎?
推 steve1121: 我不信~~~09/09 02:17
3.14159 26535 89793 23846 26433 83279 50288 41971 69399 37510
叫聲師傅 教你 如何?
推 steve1121: ... o'.'o09/09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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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1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414913840.A.1F0.html
→ w3160828 : 只准你快樂不准別人也快樂? 11/02 15:40
→ w3160828 : 會水桶不就是因為破壞到遊戲規則 會讓別人不快樂? 11/02 15:41
我是在討論需不需要「永久水桶」?
我的建議是水桶罰則應改
7-1 水桶罰責累進 1天→7天→30天→180天
連續犯規四次後,每次再補水桶180天(依此累推)
(連續之定義:以當次發生違規日,往前推算365天之違規件數)
我的認知上 水桶目的是為了讓人冷靜 冷靜個180天了 還不夠嗎?
冷靜個 180天後再犯 再冷靜個 180天 還不夠嗎?
人是會思考的 思考為什麼會違反板規的 我一直相信人性本善
那 永久水桶的目的 是什麼?
就像有人 第1次 不小心超越紅燈行駛線 被罰了
第2次 又不小心壓到線 又被罰了 一直到第4次 又壓到線了
他被判了永久吊銷駕照
那他真的就不能在騎車了嗎?
我想他有需求 可能還是會騎車 那他是不是就又變無照駕駛了?
這樣因果循環真的有比較好嗎?
那為什麼不要當他是累犯時 再給予適時的教育呢?
為什麼不協助他不再犯錯呢? 讓他有重生的機會呢?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199), 11/02/2014 15:57:20
噓 piggreat : 噓你結論~~PO文前看個板規有很困難嗎?! 11/02 15:46
噓 victoryss : 嗯啊 鬧版的桶一兩次就會很乖 都是版主帶壞他的 11/02 15:51
噓 victoryss : 分身鬧版的一定也只是有冤屈 一定是誤會啦 11/02 15:51
→ tdog5945 : po文 看一下板規 很困難嗎.. 你的第3點只針對大部分 11/02 15:53
→ tdog5945 : 的人有效而已 少部分的人被解桶後 還是老樣子啊 11/02 15:54
→ tdog5945 : 例如某h 水桶解封後 就繼續跑來版上亂 這些人 11/02 15:54
噓 e12401421 : 請不要把自己的標準 套在別人的身上 11/02 15:54
→ tdog5945 : 不給他永久水桶 我都覺得剛好而已 11/02 15:55
噓 thinkid : 連續次數跟連續定義都合理 能犯版規到第四次很小白! 11/02 15:56
→ victoryss : 一年內累積四次才有永久 一年能被桶四次是多白目? 11/02 15:56
噓 dsfrf : carry2006又出來救援惹 11/02 15:56
噓 thinkid : 只要判決合理 不冤獄 我不覺得現有永久水桶有不妥 11/02 16:00
噓 ctx705f : cam維拉 11/02 16:04
噓 ptter56 : 難怪殺人犯 性侵害累犯還是有人要給他機會 11/02 16:06
噓 tdog5945 : 補噓 連續被桶四次 這人到底是有多白目 永久剛好 11/02 16:07
→ ptter56 : 版規寫好好 上ptt的人也都識字 為何要一犯再犯 11/02 16:07
→ zzxcasd : 應該要實施戒嚴 以上這些講話的通通永久水桶 11/02 16:12
→ zzxcasd : 這樣板上就會一片和氣 11/02 16:12
噓 poca777 : 板務?你是板主嗎? 11/02 16:15
→ jonahlin : 我們來談死刑的存廢好了XD 11/02 16:16
推 HIRU : 張爸文要不要永桶?擺明來亂的要不要永桶? 11/02 16:16
→ HIRU : 專門申請個帳號來貼違規文的讓他冷靜就不會再犯? 11/02 16:17
→ HIRU : 又一個神邏輯 11/02 16:17
噓 jesuskobe : 就是有這種只會相信別人的笨蛋才會讓他一直能犯錯 11/02 16:34
→ jesuskobe : 有些錯誤就是不犯的,這很難懂嗎 11/02 16:34
噓 allergytobs : 一直犯一直犯一直犯?永久捅剛好而已! 11/02 16:56
噓 raiyuyu : 敢問閣下聖光術已點滿了吧,ㄎㄎ。 11/02 16:59
噓 jokerken : 說那麼多 不就欠噓 11/02 17:00
噓 raiyuyu : 要是您當選板主,恐怕高雄板廢文一堆!堪憂啊!( 11/02 17:01
噓 believejoy : 你這觀點跟廢死的一樣__ 永久條件那麼難 會達到根 11/02 17:28
→ believejoy : 本刻意 11/02 17:28
噓 acerwei : 好棒棒耶 11/02 17:35
噓 jat0524 : 廢文 11/02 17:55
→ c780412 : 該桶的還是要桶累犯沒什麼好講的 11/02 18:23
噓 raiyuyu : 11/02 18:43
噓 otis000 : 喔喔 11/02 19:11
噓 HIRU : 仔細看了一下 你還要選版主.... 11/02 19:49
噓 raiyuyu : 樓上沒錯噢,倘若他當選、以其觀點不就等於讓高雄板 11/02 20:28
→ raiyuyu : 門戶洞開嗎?!ˊ_>ˋ 11/02 20:28
→ raiyuyu : 一堆連續鬧板者(政治、買賣等)累犯都只要七天又是 11/02 20:29
→ raiyuyu : 好漢噢! 11/02 20:30
噓 Ryan908 : 為何要訂板規呢? 11/02 20:33
噓 kascer : 你是連D陣營的喔 !? 11/02 20:39
推 Philcat : 推你討論的勇氣跟理性 11/02 20:59
→ Philcat : 只是有些id的目的性很強, 它就是要來搞破壞的 11/02 21:00
→ Philcat : 尤其是網路上虛擬人格很容易創建 11/02 21:00
→ Philcat : 為了限制這種行為, 永久水桶是非常必要的 11/02 21:01
→ Philcat : 只是列入永久水桶的條件也許可以再嚴格一點 11/02 21:01
→ b0339576 : 絕大部分的人你跟他講道理他會聽,但少部分人的態度 11/02 21:09
→ b0339576 : 是我高興就好(講不聽) 這不永桶的話還有其他法子嗎? 11/02 21:11
噓 jimmy61008 : 規則就是這樣 要po文前請先看版規 11/02 21:54
→ seraphimm : b0339576冤獄賠償:) 11/02 22:27
→ HIRU : 樓下那篇正好就是個好例子 這類人你要跟他講道理?? 11/02 22:29
噓 camry2006 : 你怎不去sysop討論為何要禁張爸? 11/02 23:40
噓 raiyuyu : 11/02 23:49
噓 camry2006 : 當只要漏看一條 就會被水桶 ←誰在跟你一次就永桶 11/02 23:50
→ camry2006 : 不如也禁止退文好了 免得不能使用某些板 11/02 23:52
噓 camry2006 : 拿闖紅燈來舉例 那怎不用酒駕作依據呢 11/02 23:57
→ camry2006 : 就讓酒駕累犯繼續酒駕撞人嘛 總要給他重生的機會 11/02 23:59
→ camry2006 : 不知你室友的id是什麼 想去看看為何會被桶10年 11/03 00:05
→ camry2006 : 他肯定很無辜 才會讓你悲憤到要禁止高雄板的永桶規 11/03 00:06
→ camry2006 : 定 11/03 00:06
噓 raiyuyu : 想建造您的烏托邦王國是嗎?!真是其心可議呢您!! 11/03 02:41
噓 riseball : 我支持死刑 11/03 11:47
噓 raiyuyu : 11/03 12:32
噓 supernow : 被捅四次可見視法規於無物,不歡迎再高雄版發文 11/03 13:59
推 seraphimm : 哈哈:) 11/04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