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買賣文管理部分2-1.3
現行板規
2-1.3 涉及金錢交易請勿使用[徵求],違者板主得逕行修改為[買賣]
若因此違反2-1.2d,發文者仍受該項之處罰
禁 徵求雇主。(有收受傭金而違反2-1.2b)
可 徵求員工。內文格式依JOB板板規之內文規範
1.3a 最低薪資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逕行劣退
2-1.4 使用非買賣標題文章偷渡買賣行為者(包含簽名檔),原文逕行劣退
推文偷渡買賣行為者,直接以水桶論處。
累犯行為將以2-1.2d款處罰 (出現暗示購買、網拍賣場連結等皆屬之)
有板友提出現行板規2-1.3及2-1.4有所重疊
因此板務討論後,決議修訂板規2-1.3,取消板主修改標籤之權
若有以[徵求]行金錢交易者,統一以2-1.4之劣退處罰之
修訂後板規
2-1.3 涉及金錢交易請勿使用[徵求]
禁 徵求雇主。(有收受傭金而違反2-1.2b)
可 徵求員工。內文格式依JOB板板規之內文規範
二、問卷文張貼規範2-4.4
現行板規
2-4.4 問卷張貼規範 本板問卷張貼採取同意制
僅開放設籍在高雄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政府單位(或受其委託之顧問公司)
請事先寄信至其中一位板主之信箱申請許可,許可後得以發出
發出同時需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該板主並應推文副署
若七天後樣本數仍未滿足,得以原文重貼不需另行申請
若未經許可而張貼,板主得逕行刪除文章,並得給予警告
目前板規限制僅設籍於高雄地區之大專院校方得張貼
但因已有成大交管所有關高捷之問卷因此不得其門而入之情形
故板務討論後決議將限制放寬
修訂後板規
2-4.4 問卷張貼規範 本板問卷張貼採取同意制
大專院校、研究機構、政府單位(或受其委託之顧問公司)
Ⅰ、設籍於高雄地區,無商業行為或廣告疑慮者
Ⅱ、設籍於本國其他區域
其內容非高雄居民不得回答,或內容與高雄地區有直接相關者
請事先寄信至其中一位板主之信箱申請許可,許可後得以發出
發出同時需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該板主並應推文副署
若七天後樣本數仍未滿足,得以原文重貼不需另行申請
若未經許可而張貼,板主得逕行刪除文章,並得給予警告
本次修訂於2012/02/10 00:00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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