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我要開始變壞囉)
看板Kaohsiung
標題[公告] sun8水桶一個月 h8a66水桶六個月
時間Wed Jan 11 23:01:57 2012
2-4.10轉載他板他人文章請先徵詢原作者同意
未經同意,轉載他人文章者,經
"作者本人"檢舉提出版權宣告
轉文者
公告水桶,該轉載文章刪除。
作者 terey ( )
標題 檢舉sun8未經同意轉錄文章至他版
時間 Tue Jan 10 20:57:0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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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好
我今天在高雄版發文
#18028 40 1/10 terey □ [閒聊] 說到投票這件事
但是一使用者未經我同意任意轉錄文章至gossiping版
sun8: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1/10 11:19
文章代碼(AID):
#1F2wvIn5 (Gossiping) [ptt.cc] Fw: [閒聊] 說到投票這件事
請版主協助處理,謝謝
經原作者來信檢舉
sun8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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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板務討論文章請使用[板務]標籤,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3-4.1 [板務]標籤下所有文字務請理性討論,
有違反2-4.1情形者罰責加倍。
3-4.3 若對判決不滿
請去信原為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若對再議結果不服或48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請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2-4.1 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之處置辦法
經板主認定為惡意引起爭端內容,或涉及人身攻擊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2-4.12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之處置辦法
過分影射或直接攻擊他板/他人,以及將無關本版之爭議或事物帶入本板
可能因此將紛爭帶入高雄板或揪眾鬧板之情形
板主得
公告水桶,嚴重者給予
劣退。
2-4.12a 將
私人恩怨帶入高雄板者,板主得將引起爭端者
公告水桶
並保留文章至精華區以供備查。
3-3 警告兩次直接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需判警告之場合,直接以水桶論。
#1F33DWbx 1/10 h8a66 □ [板務] 為啥投票可以隨便取消?
一、板規3-4.3 並未開放授權代理申訴
PTT 站規對於申訴案件處理之慣例
亦有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發言參與討論之規定
因此受處分者若有不滿應自行申訴
該文章中之申訴駁回
二、本板板務一旦進入申訴程序
即不屬本看板所應處理之事務
而為組務板之事項,應於組務板,或由私信催告板務處理
3-4.3 既已明訂應採私信
便不得逕於本板板面上,假板務討論之名提出
三、開放板務之討論,雖是站規保護之權利
然而各板板主亦受站規授權有文章內容裁量權
文章內容若有違規,板主亦有裁罰之權利與義務
故本板設有板規2-4 一節以為文章內容之規範
又板務討論更應理性、嚴謹,不得因個人好惡,以攻擊性文字發文
而以板務討論為由要求保護
此所以立板規3-4 一節為特別規範之理由
四、承上所述,板主既對文章之違規有裁罰之權利與義務
其公告行為自無不當
況若無違規事項,自亦無裁罰公告
以裁罰公告過於頻繁為由,要求減少裁罰公告
難認有合理性、正當性與必要性
綜上所述,認為h8a66並非善意討論板務
而有惡意鬧板、挑釁板主之企圖
因為同一文章之觸犯不同板規
違規處分累加不累進
故依上開板規2-4.12,就第二項一項處以水桶一個月
並依板規3-1 之累犯罰則,累進為兩個月
依板規2-4.1 ,第三項、第四項等兩項,分別處以警告一次
依板規3-3 ,兩警告分別加重為水桶一個月
又板規3-4.1 ,違反2-4.1 者罰則加倍,再加重為兩個月
合計水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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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21.55
推 khsohot :h8a66也算異軍突起了 去年11月才出現 01/12 00:15
→ khsohot :現在就賺到水桶六個月 01/12 00:16
→ samallan :其實是去年10/28,只是他自刪了,或許還有更早的? 01/13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