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板規 2-1.6
2-1.6 各種交易之允許發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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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物│ 點數 │ 公仔 │ 贈品 │折價券│抵用券│
├─┼───┼───┼───┼───┼───┼───┤
│買│
△ │
X │
X │
X │
X │
X │
O:可於板面發文
├─┼───┼───┼───┼───┼───┼───┤
│賣│
△ │
X │
X │
X │
X │
X │
△:僅可置底推文
├─┼───┼───┼───┼───┼───┼───┤
│換│
O │
△ │
△ │
△ │
X │
X │
X:禁止任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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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O │
△ │
△ │
△ │
△ │
△ │
├─┼───┼───┼───┼───┼───┼───┤
│送│
O │
△ │
△ │
O │
O │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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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
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1.6b [交換]文需註明欲交換物品,
未註明即視為買賣文違規論處
1.6c 上述規定,違者
逕行水桶
再次公告,依據此表格
舉凡
徵求任何 折價券、抵用券、優惠券
一律只得在
置底買換區內推文徵求
往後
請勿再張貼於板面上
[徵求]發文提醒早已備註
凡徵求點數,折價券,抵用券 請統一至置底區 推文。
請不要再無視
板面上舊有相關徵求文已全數刪除。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mry2006 (111.255.8.180), 時間: 11/12/2012 00:36:12
※ 編輯: camry2006 來自: 111.255.8.180 (11/12 00:38)
→ TurTao :可以放在置底徵換買賣區..公告被洗掉就沒人看了 11/12 00:42
→ TurTao :另外買換區有寫,點數公仔發文是劣退... 11/12 00:42
經與navicrops板主協商,張貼點數、公仔文 一律水桶一個月
→ TurTao :瞭改~@ 11/12 00:46
推 Apple0230 :好工整啊 11/12 01:20
推 revive25 :表格真用心 給個推 11/12 10:28
※ 編輯: camry2006 來自: 111.254.147.224 (11/17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