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mry2006 (http://ppt.cc/hWhD )
看板Kaohsiung
標題[公告] 徵求員工請經求職板轉文
時間Fri Apr 25 00:34:31 2014
2-4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內文格式依求職板規定。
查閱板規歷史版本
歷任高雄板主對徵求員工限制幾乎不大
畢竟本板非徵才專板,才未將徵才格式訂定於板規中
皆以求職板規定為依據,避免不當店家違法徵才
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都有工作
某些徵才者,不熟悉法令規定
經板友提醒欠缺不足部分後會予以修正
但某些卻不願遵守法令規定
不僅不理會板友提醒,甚至於惡言相向,嫌惡好管閒事
此舉乃板主不願樂見
板友 ra065311
曾為我們整理出一份徵求員工的注意事項
┌─────────────────────────────────────┐
│ 文章代碼(AID):
#1JIVVjPv (Kaohsiung) [ptt.cc] [板務] 徵求員工的注意事項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97356525.A.679.html │
└─────────────────────────────────────┘
我個人認為這不僅是徵才者應該注意,求職者也應須知
畢竟這攸關員工的基本人身保障,不可不慎
過去不合適的徵才文
我個人僅以"格式不符"刪文結案,未祭出重罰
但對不願遵守法令規定的徵才者,似乎沒有嚇阻的功效
查看兩大徵才專板《job》《part-time》
job 求職 ◎!!工時兩周超過84h 一定要加班費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part-time 求職 ◎[打工] 103/1/1起 時薪↑115/hr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6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發現其發文限制並未高於高雄板
徵才者自當可發文後再將文章轉錄至高雄板
此舉也能減少本板出現不合適的徵才文
往後,
高雄板不再接受逕自張貼的徵才文
所有
徵才文一律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請至該專板轉錄
於本板張貼徵才文、或原看板文章自刪、或原看板文章經板主刪除
本板皆將直接刪除
此公告於 2014/5/1 00:00 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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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hsiung 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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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 (BY) (NC) (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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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98357280.A.DB7.html
推 kutkin :最好是加上他們那邊審查過 例如說 張貼經過24小時 04/25 00:47
→ kutkin :不然他們貼過去又轉過來 那邊被砍 這邊又要收屍 04/25 00:47
→ applepies :那位某d我水球提醒他時,他說是他公司…一下子薪水寫 04/25 00:52
→ applepies :22k,一下子又變成25k一下子又水球跟我說保證三萬 04/25 00:53
→ applepies :然後在hate板又說是幫朋友代po? 04/25 00:53
→ camry2006 :我會盡最大能力多檢查是否該收屍 04/25 01:33
推 ashkaze :辛苦板主了! 竟然還惡言相向真的是莫名其妙! 04/25 04:10
噓 l980 :喔,那食記要不要food板轉文? 徵求要不要汪踢板轉文? 04/25 09:28
噓 l980 :你不去當警察真是太可惜了! 04/25 09:30
推 leftpig1 :樓上怎麼反應這麼大 沒事吧 04/25 10:23
推 ra065311 :就某方面來說 板主等同於警察沒錯 04/25 14:13
噓 lizwww :喔 明顯的廣告文 你都不抓 少再那盡最大能力了 04/25 16:11
→ lizwww :好幾個版友在檢舉區檢舉 怎沒做為? 04/25 16:11
推 dsaco :政治或公民活動也該轉專板 04/25 17:12
推 lily2828 :板主辛苦了! 04/2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