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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內文格式依求職板規定。 查閱板規歷史版本 歷任高雄板主對徵求員工限制幾乎不大 畢竟本板非徵才專板,才未將徵才格式訂定於板規中 皆以求職板規定為依據,避免不當店家違法徵才 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都有工作 某些徵才者,不熟悉法令規定 經板友提醒欠缺不足部分後會予以修正 但某些卻不願遵守法令規定 不僅不理會板友提醒,甚至於惡言相向,嫌惡好管閒事 此舉乃板主不願樂見 板友 ra065311 曾為我們整理出一份徵求員工的注意事項 ┌─────────────────────────────────────┐ │ 文章代碼(AID): #1JIVVjPv (Kaohsiung) [ptt.cc] [板務] 徵求員工的注意事項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97356525.A.679.html │ └─────────────────────────────────────┘ 我個人認為這不僅是徵才者應該注意,求職者也應須知 畢竟這攸關員工的基本人身保障,不可不慎 過去不合適的徵才文 我個人僅以"格式不符"刪文結案,未祭出重罰 但對不願遵守法令規定的徵才者,似乎沒有嚇阻的功效 查看兩大徵才專板《job》《part-time》 job 求職 ◎!!工時兩周超過84h 一定要加班費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2 篇以下 part-time 求職 ◎[打工] 103/1/1起 時薪↑115/hr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6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發現其發文限制並未高於高雄板 徵才者自當可發文後再將文章轉錄至高雄板 此舉也能減少本板出現不合適的徵才文 往後,高雄板不再接受逕自張貼的徵才文 所有徵才文一律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請至該專板轉錄 於本板張貼徵才文、或原看板文章自刪、或原看板文章經板主刪除 本板皆將直接刪除 此公告於 2014/5/1 00:00 開始實施 -- Kaohsiung 板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C) (BY) (NC) (N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50.18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98357280.A.DB7.html
kutkin :最好是加上他們那邊審查過 例如說 張貼經過24小時 04/25 00:47
kutkin :不然他們貼過去又轉過來 那邊被砍 這邊又要收屍 04/25 00:47
applepies :那位某d我水球提醒他時,他說是他公司…一下子薪水寫 04/25 00:52
applepies :22k,一下子又變成25k一下子又水球跟我說保證三萬 04/25 00:53
applepies :然後在hate板又說是幫朋友代po? 04/25 00:53
camry2006 :我會盡最大能力多檢查是否該收屍 04/25 01:33
ashkaze :辛苦板主了! 竟然還惡言相向真的是莫名其妙! 04/25 04:10
l980 :喔,那食記要不要food板轉文? 徵求要不要汪踢板轉文? 04/25 09:28
l980 :你不去當警察真是太可惜了! 04/25 09:30
leftpig1 :樓上怎麼反應這麼大 沒事吧 04/25 10:23
ra065311 :就某方面來說 板主等同於警察沒錯 04/25 14:13
lizwww :喔 明顯的廣告文 你都不抓 少再那盡最大能力了 04/25 16:11
lizwww :好幾個版友在檢舉區檢舉 怎沒做為? 04/25 16:11
dsaco :政治或公民活動也該轉專板 04/25 17:12
lily2828 :板主辛苦了! 04/2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