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oveSabina :版規是這樣寫得:給予警告、劣退「或」水桶 09/15 10:55
→ loveSabina :警告劣退一組,水桶一組。哪來警告 並 水桶三個月 09/15 10:55
→ turtao :其實可以全部劣退.... 09/15 10:56
※ 編輯: nogoodlaugh 來自: 118.161.170.109 (09/15 10:57)
推 ManaCat :推回來 09/15 10:58
→ w386764329 :其實那隻帳號在別的板也差不多廢了吧 09/15 10:59
推 Bat :1F輸了..剛剛看一下板規...規定的有很大的異議空間 09/15 11:01
推 cutepicnic :推全部劣退+最好送帳號部.處分主要還是看版主... 09/15 11:04
推 cmoeoo :1樓沒錯喔~或的意思就是只是選其一 09/15 11:05
推 loveSabina :我贏輸都好。 編輯: nogoodlaugh 有改最重要 09/15 11:11
推 DaLanPa5566 :水桶三個月而已???這樣很少耶 09/15 11:14
→ kaikai6789 :一篇3個月..那他PO了幾篇?? 09/15 11:28
推 loveSabina :14篇 09/15 11:30
推 cmoeoo :連續犯只能視為一罪喔 09/15 11:30
→ cmoeoo :(雖然我也不喜歡他亂版) 09/15 11:31
推 loveSabina :05年之後就廢連續犯了… 09/15 11:35
推 TAMMY123 :"或"指的是只要有一項就成立吧? 所以警告+劣退+水桶 09/15 11:43
→ Bat :糟糕...我覺得還有更適合的法條耶...orz 09/15 11:43
→ TAMMY123 :這樣算出來也是可以成立的阿 09/15 11:44
→ Bat :剛看到傳說中的口卡怪獸了XDD 09/15 11:44
推 monkey57 :口卡怪獸哪時候會消失阿 想晚上給朋友看 09/15 11:48
→ monkey57 :消失了 09/15 11:49
推 Heartilly :又跑出來了!!快速切換就可以看到了 09/15 11:50
推 loveSabina :今晚你要陪你媽或女友。請問是兩者都陪還是陪一個? 09/15 11:54
→ loveSabina :今天我要陪爸和媽吃飯,請問是陪爸還是媽還是都陪? 09/15 11:54
→ loveSabina :差一字差很多的。 09/15 11:55
推 hugogoss :文字遊戲T大是對的,有學過羅輯的都知道 09/15 11:59
→ nogoodlaugh :========================好啦 或不或不重要 09/15 12:00
→ nogoodlaugh :重點在亂版的人水桶了 版面乾淨了 ok的~!!! 09/15 12:00
噓 loveSabina :不好笑,你竟然說這種話? 判決執行錯誤要求你道歉 09/15 12:05
→ loveSabina :已經很客氣了。如果不重要,你幹麼改判決? 09/15 12:05
→ loveSabina :別人更改處分都會另行公告耶。你有你的玩法? 09/15 12:05
→ loveSabina :第一行 漏字「 沒 」 要求你道歉 09/15 12:06
推 hugogoss :一開始聽到會覺得L大說的有理,但仔細分析T大是對的 09/15 12:06
推 hightemper :這份板規我用了快一年,老實說我不覺得L大解釋有誤 09/15 12:07
→ hightemper :基本上我們之前的幾位板主認定這條板規執行方式也是 09/15 12:08
推 cutepicnic :既然l大堅持.請n版主改判決.全部劣退.這不就得了... 09/15 12:09
→ cutepicnic :況且這樣也大快人心.而l大也太激動了.可以平靜討論.. 09/15 12:10
→ cutepicnic :版主新上任.馬上高規格要求.將心比心阿.或是親為... 09/15 12:12
推 hightemper :劣退是刪除文章的時候決定的事情,已經刪了就不能改 09/15 12:13
→ hightemper :我不覺得他是高規格要求,而是執法者本來就必須對法規 09/15 12:13
→ hightemper :相當了解,使用錯誤之後態度如果又不明確,這樣真的會 09/15 12:13
→ hightemper :很麻煩,光被戰就戰不完了 09/15 12:13
→ hightemper :L大還算是很理性的再說了 09/15 12:14
→ arigem :這個只是小風浪而已啊 而且 L大說的也沒什麼問題 09/15 12:15
→ arigem :有曖昧的空間就討論清楚 也是往好的地方走 09/15 12:15
推 cutepicnic :教育部國語辭典.或:表示選擇或列舉.所以兩者皆通... 09/15 12:16
→ cutepicnic :l大認定是選擇.n大認定是列舉=可同時.既然要討論... 09/15 12:17
→ cutepicnic :法規就照字來解釋.法規本來就會有此種情況... 09/15 12:18
推 cafelife :每個法官對法條認知也不見得全部一樣 09/15 12:18
→ cutepicnic :大家認真了.我也認真了.我尊重版主判決.實際上無誤.. 09/15 12:19
→ cafelife :如果對板規那麼有興趣 不如出來選板主修改板規一下 09/15 12:19
→ cutepicnic :根本上.吵這沒意義.亂版做出處置.這就是最重要的... 09/15 12:20
→ cutepicnic :字面意義人人解釋不同.何必如此.並非嚴重過錯.請看輕 09/15 12:21
→ cutepicnic :前版主有其認定.新版主也有其見解.請尊重版主職務... 09/15 12:22
→ nogoodlaugh :關於 "或" 這個字的解釋我認為的確各有各的解釋 09/15 12:25
→ nogoodlaugh :但是我跟h前版主討論後瞭解到 水桶便有警告效用 09/15 12:25
→ nogoodlaugh :姑且不論我是否可以同時給警告+劣退+水桶 09/15 12:25
→ nogoodlaugh :但是 警告+水桶是沒意義的 也因此我後來修改掉警告 09/15 12:25
推 cutepicnic :我是覺得吵這個.沒必要.個人認定問題.重要是版主認定 09/15 12:26
→ nogoodlaugh :不過在我認定的解釋中"或"是列舉 因此我不會取消劣文 09/15 12:27
→ nogoodlaugh :這件事要是大家還有意見 歡迎私下來信 09/15 12:27
→ nogoodlaugh :本篇文章會在12:30時鎖文 09/15 12:28
推 victoryss :咖咖獸 為什麼有2種= = 09/15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