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舉人:shpongle
判決如下:
水桶七日
違規事實:
於檢舉區發表推 shpongle : 爆炸
判決理由:
惡意鬧板,依6-1水桶
適用板規:
[檢舉區]
4. 非檢舉相關推文,視情節為鬧版論。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刪文、水桶、退文。
救濟權利: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向群組事務版提出上訴
或於72小時內來信異議
--
高雄板板主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7.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69787362.A.03B.html
※ 編輯: ilovemami (39.12.17.42 臺灣), 11/30/2022 13: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