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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第00000091號 V受理檢舉區檢舉 V私人信件舉發 被檢舉人:applebird a38654 判決主文:不處分 檢舉事項: #1aAN3SO7 (Kaohsiung) applebird 6-1 #1aAN3SO7 (Kaohsiung) a38654 6-1 判決理由及處分: 本案因同篇新聞之留言檢舉,因此一併審理。 就本次被檢舉人之言論,列舉applebird言論如下 「推 applebird : 福屍福氣啊 04/03 07:02」 其原意探究為引用浮屍之字義做貶抑性之詞彙,然關於6-1之構成要件 客觀上並無造成整體看板之混亂,亦無對使用者造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等要件,其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綜觀全文,使用者僅互 相表示調侃不同意檢者為假日需上班之側翼及網軍,如照此處裡,基 於公平性原則,整串接有構成影響閱讀品質之疑慮,依本板對閱讀品質 之解釋應為大量留言無異議或廣告之推文,符合惡意鬧板之文理解釋。 再綜觀全文,無積極證據顯示被檢舉人之言論造成看板混亂之因果證據。 基與此上事實,無構成擾亂看板秩序及無針對使用者進行攻擊,以無積 極證據不處分結案。 另被檢舉人a38654之言論如下 「噓 a38654 : 綠腦的邏輯就是反民進黨的都是柯韓粉 自己的黨壞事 04/02 22: 18 → a38654 : 幹一堆 還大掏空台灣 還能無腦護航 真的綠到出汁爆 04/02 22: 18 → a38654 : 婊^^ 04/02 22: 18 」 再次對於6-1之解釋為「對於看板造成閱讀品質之困難及對特定使用者進行公然侮辱等」 被檢舉人之言論雖為過激之政治言論,但本板及本站為學術論壇,對於政治言論, 應予以表達及發表之自由,亦即言論具有惡性,但如因此對此加以禁止發言,有違憲政 精神對於言論自由之保障,本站為國家大學之學術言論論壇,如發言無違反國家法律, 然亦應予以發言之保障,特別為不同立場之政治發言,如將具有惡性之言論做禁止發言 之處分,有礙整體社會言論之進步。 被檢舉人之發言並無造成看板整體秩序之混亂,亦無對特定使用者作人身攻擊,其為新 文之推文留言,亦並無將無關事務引入看板或攻擊他板之行為,因此對整體看板之閱讀 品質或該文章之閱讀品質造成無異議之留言影響,亦無違反其他相關板規,如政治文章 之字數限制,雖內容並無實際營養及可探討性,但整篇文章之討論者僅對此發表如 「加班辛苦了」等回應,既然留言者展現了高度的風度,那在無客觀積極證據構成6-1 之情況下,無構成違規不處分判決。 最後我知道判決可能讓人失望,但本人判決第一考慮該言論實際是否符合各上位法, 如刑法之公然侮辱,社維法之影響公共秩序,以及憲法之人權保障,再次為板規之 文理解釋以及構成要件與否之三階段理論適法問題,因為本板乃至於本站為國家學術 論壇,因次在言論方面因政治言論給予其禁止發言之處份,有違對言論自由之保障, 同時亦要提醒使用者,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請勿做出對任何人事物政黨及政治人物 之誹謗之行為。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人身攻擊。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 高雄板板主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4.33.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0859556.A.EAF.html
medama : 好 04/0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