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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ll-dog (好冷ㄡ~~~~~~~) 的文章中提到: > > 又是一堆什麼都不懂亂放炮的傢伙 拜託一下好不好 不要道聽塗說 > > 城市光廊是奧多廣告出資的 政府完全沒花錢 所以沒花到你爸爸媽媽一毛錢 > > (或是你的血汗錢) 奧多廣告承包城市光廊所有建設 條件是廣告專屬權 > > 你看到的公車亭 城市光廊廣告牌的權利都屬於奧多所有 這樣你們明白嘛? > > 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當初市政府根本沒想到城市光廊會這麼熱門 > > 所以丟給奧多去出資規劃建設 奧多規劃完之後咖啡廳前幾年(幾年忘了.就是羅多倫的時 > > 候)收益 > > 及以後有廠商登廣告就找奧多 收入由奧多拿 > > 結果後來城光太熱門引起市政府部門爭奪咖啡廳經營權 這件事當時也鬧的滿大的 > 那請問一下喔 > 為什麼好像都變成謝長廷的功勞阿 >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若要說到功勞的問題 我想應該要先感謝陳水扁與馬英九 1998年奧多公司成立 以年租金六千九百萬標到了捷運台北車站的廣告燈箱 在陳水扁當台北市長的最後一年 奧多公司在捷運台北車站的廣告賺了1.5億元 然後馬英九當市長 南港線通車 這一年奧多的廣告營業額飆到3.2億元 奧多回饋給高雄市民的錢 正是從捷運台北車站賺來的 所以我們當然要先感謝陳水扁與馬英九 是他們讓奧多變成一間這麼有錢的公司 因為奧多公司在台北賺了許多錢 就有錢在高雄標到了九年十個月的街道傢俱BOT案 光是公車亭的整建費用就花了七千萬 又回饋給市政府三千六百萬 其中一千萬便是拿來建構第一期的城市光廊 有六百萬是拿來做公車的衛星定位系統 另外對於公車亭的維修保養 還有城市光廊第一年的維護費都是由奧多公司出 如果以長遠的角度來看 奧多廣告是穩賺不賠的 不過去年奧多因為台北捷運淹水,少了幾個月的收入 高速公路兩邊的巨型看板又被禁 而高雄公車亭的廣告收入也不理想 城市光廊一天十萬元的維護費就讓奧多大感吃不消 賣咖啡多多少少可以補些錢 再回到功勞的問題 有沒有人能夠不看任何參考資料就能隨口舉出三位建構第一期城市光廊的藝術家嗎 很少人說得出來 然而他們的功勞真的很大 因為城市光廊的誕生原本只是要用來承接高雄燈會的「光」這個主題 只是建設局的一個為時一年的小計畫 大家談的煥然一新的公共景觀、高雄的變化、地標........ 原本都不在建設局當初的計畫之中 不過幸好建設局不是自己來作光廊 而是全權交給那些藝術家來設計規劃 在那些藝術家集思廣益後出來的結果 一個本來只預計存在一年的景觀變成了高雄永續性的景觀 至於露天咖啡座好像一直是引起爭議的焦點 因為那裡原本是人行道 露天咖啡座等於是非法擺攤 在爭議過幾次後 不知道市政府是怎麼讓它就地合法的 後來又因為咖啡座的商機不錯 大家又想搶這塊餅 挺有趣的 -- * Origin: 中山大學-美麗之島BBS * From: 163.32.158.83 [已通過認證]